在白血病的治療過程中,化療發揮著很重要的作用。白血病的治療不同於普通疾病治療,需要經過一個漫長的過程。一般療程為3年,3年後再治療或不治療已沒有多大差別,病人就基本痊癒了。在急性白血病的治療中,重要的一環就是化學治療(化療),化療一般分2個階段。
第1個階段稱“誘導緩解”階段,這一階段必須給病人使用足量的化療藥品,以儘快將患者體內的白血病細胞殺滅。達到“完全緩解”後,病人體內實際上還有一定量的白血病細胞,若不乘勝追擊,鞏固治療,它們還可能“死灰復燃”。
第2個治療階段稱為“強化”治療,在此階段,化療藥給藥間隔可以拉長。如:治療第1年,每月給1個療程藥;第2年,可每2個月給1個療程藥;第3年間隔可再延長。如病人能堅持下去,中間不復發,3年後一般就無需再給藥了。但在這長長的3年裡,不僅需要醫生付出辛勤的勞動,更為重要的是需要病人的積極配合。隨著治療方法的不斷改進,以及骨髓移植技術的成熟等,急性白血病患者的5年生存率和治癒率呈不斷升高趨勢。
患者在初次患病時,一般必須先採用誘導緩解治療,達到完全緩解後,根據不同的分型,可使用骨髓移植手段防止復發,或用強化化療防止復發。具體方法醫生要根據病人的年齡、疾病類型、有無合適供髓者以及患者的身體素質好壞等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