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天性上瞼下垂
先天性上瞼下垂又可分為四種不同的類型,其手術時機各不相同。(1)單純性上瞼下垂:根據下垂的嚴重程度和對視力的影響,選擇不同的時間治療。一般情況下選擇3-5歲時手術,重度上瞼下垂可在1-2歲手術。(2)伴有眼外肌功能障礙的患者,因先進行斜視矯正後再行上瞼下垂矯正手術。(3)上瞼下垂綜合徵:小瞼裂的患者,一般主張分次手術,以免影響手術效果。(4) 協同性上瞼下垂:macus-gunn綜合徵有自愈傾向,如上瞼下垂不是很嚴重,則隨訪觀察,到發育成熟後上瞼下垂仍存在者,可手術治療。幼年時表現為嚴重的上瞼下垂,有影響視功能發育可能,則在3-5歲進行手術。如上瞼下垂並不嚴重,但患者和家長強烈要求治療時,也可考慮手術改善外觀。
2.後天性上瞼下垂
常見的後天因素引起的上瞼下垂分為五類,各自的手術時機如下:(1)全身疾病引起的上瞼下垂。首先要治療原發疾病。(2)神經源性上瞼下垂:須待病情穩定6個月以上手術,伴有其他眼外肌麻痺患者,應先矯正複視,再進行手術。(3)外傷性上瞼下垂:一般創傷後1年以上進行,但如確認是提上瞼肌撕裂或離斷引起的,應該馬上手術修復。(4)提上瞼肌腱膜性上瞼下垂:當影響視物即可考慮手術。(5)肌源性上瞼下垂:重症肌無力的患者在藥物治療不佳,眼瞼下垂穩定1年以上,且無其他眼外肌麻痺和全身肌肉麻痺的情況下,再採取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