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藥物是一把雙刃劍,既有治療效果,又有一些副作用。醫生在看完病開完藥後會告知你最可能的或常見的副作用,但不會也沒有時間去了解藥物的所有副作用。現在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尤其是原研藥或稱為進口藥的說明書越來越長。(我曾經試圖上傳一張說明書的照片,發現基本上不可能,它打開後有窗玻璃那麼大,還是雙面的)。所以,要求醫生在就診後對所開藥物進行詳細說明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所以,要不要詳細閱讀說明書,我是這樣看待這個問題的。現在精神病藥物的選擇範圍可以說比20年前更廣了,所以醫生開出的藥物副作用小,同時還很有效。我的一些病人朋友喜歡看說明書,但看完後,他們非常害怕,根本不敢用藥,因為說明書上說,副作用是從頭到腳,從內臟到頭髮和皮膚。簡而言之,可以理解為只要吃了藥,就沒有好下場。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是窒息。對於藥物的副作用和疾病引起的影響更多,醫生開出的藥方絕對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原則,選擇和建議。
服藥後,如果有任何不適,應立即或儘快返回診所或最近的醫院,這是安全的。因此,對於說明書的問題,我建議,閱讀,但不能完全依賴說明書。否則,根本不需要有醫院這個機構,只要有藥店就夠了。
藥品說明書重要嗎?
發布於 2022-10-05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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