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病情描述(發病時間、主要症狀、就診醫院等): 今年35歲,去年11月做了腹腔鏡卵巢無性細胞瘤的右附件切除手術,IA期(術前術後血液CA指標都正常),因為是二級醫院(醫生說做3次化療夠了,已化療3次,卡鉑+博來黴素,3天/次)。 3次化療完後我到三級醫院複查,腫瘤科的醫生建議我做4-6次,說是用要卡鉑+紫杉醇甚麼的。另外現發現膽上又7mm的膽囊息肉,在看了肝膽專家後,專家建議切除膽囊。 卵巢腫瘤是體檢時查出,當時並沒有身體不適,現在身體狀況恢復良好。 5年慢性腎炎病史,腎功能正常。 1、我已育,是不是應該把子宮和附件都切除? 2、化療幾次才算可以,中途可否換化療方案? 3、我想盡早把膽囊切除,化療期間可否做腹腔鏡手術?謝謝回答!
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婦科湯潔:
根據您的病情和手術情況,建議化療BEP方案化療3-4次。可行腹腔鏡膽囊手術。
患者:湯醫生您好!浦南醫院在我術後建議我做3次化療,基於您的建議,我在第三次化療結束後21天去東方醫院腫瘤科複查(看是不是要再多做幾次化療),即本週3月12日週一入院,在做了一系列檢查後(腫瘤標誌物檢查照片我沒有拍清楚,比上次檢查結果要高,但也在正常範圍內),週四醫生跟我說因為浦南醫院只做了腹腔鏡手術,又沒有做卵巢附近的淋巴清掃手術,所以要做25次盆腔放療(180cgy/次,5次/周)+5周的熱療(2次/周),結束後,再做3次化療(具體方案到時再定)。湯醫生,我想諮詢一下,基於我的病情,這樣的治療方案可以嗎?謝謝回答!
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婦科湯潔:
如過經完整的分期手術後診斷卵巢無性細胞瘤IA期(可以保留子宮和對側附件),則術後不需化療,定期隨訪即可。
該患者為卵巢無性細胞瘤行單側附件切除術後,手術當時未按照卵巢惡性腫瘤要求做完整的分期手術。術後診斷IA期是有疑問的。補救的措施是
1、再次手術,完善分期手術步驟,包括對側卵巢檢查、多點腹膜活檢、腹膜後淋巴結活檢等,術後確定腫瘤分期。經過完善的分期手術後診斷為IA期,術後不必化療;超過IA期均需化療,療程3-6次不等;
2、輔助治療:化療,放療。
卵巢無性細胞瘤對放療敏感,以往是作為主要治療手段。現在發現無性細胞瘤對化療同樣敏感,因此目前化療的地位逐漸提高。由於放療毒性反應較大,會導致生育功能喪失,所以放療一般不作為一線治療方案,多作為化療失敗後的補救治療。
鑑於該患者已經手術及3次化療後,所以認為可以定期隨訪,第一年每2月檢查一次,監測腫瘤標記物LDH, AFP,B-HCG等。
患者:湯醫生太感謝您了,您的回答讓我受益匪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