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知道精神科較為特殊,沒有很多的檢查手段可以使用,那麼對於初診的患者和家屬提供的患者病史資料需要哪些內容?
從最早發現異樣情況至就診時的主要表現,發病以後的精神狀態,睡眠情況,進食情況,大小便情況,體重變化情況,既往身體有無重大疾病(如史頭顱外傷史),個人史(一般發育情況,母孕期情況,餵養情況,生產情況,學習生活工作情況,與人相處情況,病前性格),家族史(兩系三代精神疾病情況)。
2、初診多長時間可以確診?
不同的病種需要不同的時間,並且經過不同時間段的精神檢查,輔助檢查排除器質性疾病。如果症狀比較典型的話,2周時間即可確診。多數精神分裂症發病病程為1個月後至門診可以考慮該診斷,根據患者不同的臨床症狀表現可以確定。
初診患者經過家屬提供現病史,個人史,家族史,輔助檢查等結果,再由門診醫生經過系統的精神檢查予以確定患者是否患有精神疾病。
3、首次前來就診的患者的就醫流程是甚麼?可以直接到科室就診嗎?
患者需要在門診就診,不可以直接到科室就診。
就醫流程
4、複診的患者需要提供哪些情況資料?
患者複診時應注意在醫生的門診時間內到門診部就診。
患者的複診時間一般為上次就診時醫囑時間,但如果懷疑出現不良反應,應及時就診;如果確實路途遙遠,不方便的話,可以在當地就近複診。
患者複診時需要帶自己的病歷檢索卡、之前就診的病歷(包括住院病歷、出院小結)、檢查單(包括心理測試報告)等。
複診時,醫生需要了解患者目前的精神情況、藥物使用情況心理治療情況以及飲食、睡眠等相關情況。
複診時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可能需要進行相關檢查。
如果孩子一切如常,沒有其他異常,並且醫生已經告知此次複診不做相關檢查時,複診可以不帶孩子。
複診需要掛號。
以上僅供家長參考,具體還是應該遵醫生醫囑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