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3-02-05 18:07

  目前對近視眼仍無統一的分類標準,常見的有以下分類。
  一、根據近視的程度分類
  1、低度近視:屈光度低於-3.0D(即低於300度)的近視。
  2、中度近視:屈光度-3.0D~-6.0D(即300~600度)的近視。
  3、高度近視:屈光度高於-6.0D~-9.0D(即600~900度)的近視。
  4、超高度近視:屈光度數高於-9.0D(即900度以上)的近視。
  二、根據屈光狀態分類分為軸性近視與屈光性近視
  1、軸性近視:眼的各屈光成分基本正常,但眼軸偏長。目前大都多數近視可歸於軸性近視。
  2、屈光性近視:眼的屈光間質的屈光力過強(如早期白內障患者晶狀體密度增加導致的近視),但其眼軸正常。
  3、曲率性近視:最常見的是角膜或晶狀體曲度增大,如圓錐角膜,大角膜或小角膜,角膜移植術後,球狀晶體或小晶體等。
  4、調節性近視:長時間近距離用眼,過度使用調節,出現調節緊張、調解痙攣引起的近視,經休息或使用睫狀肌麻痺劑後,近視狀態消失,這種現象為調節性近視,也被稱為“假性近視”。
  三、按近視的性質分類分為單純性近視和病理性近視
  單純性近視:絕大多數發生於青少年期,進展緩慢,度數較低,矯正視力佳,一般在20歲左右近視進展趨於穩定或停止,這類近視為單純性近視。大多數後天性近視可歸於此類。
  病理性近視:又稱為惡性近視、變性近視、高度近視、進行性近視等。其特點是出生時或生後早期即發生,有遺傳因素。發展快,呈持續進行性加深,青少年時期近視程度進展明顯;近視度數較高,一般高於-6.0D(600度以上);眼軸明顯延長,眼底病變早期出現並呈持續進行性加重;視功能明顯受損,遠視力低下,常不能完全矯正(即戴上最適合的眼鏡也難以看清視力表1.0或1.0以上),大多數患者近距離視力尚可,嚴重者近視力也低於正常。
  因近視的病因很多,不同近視類型的治療方式也各不相同,所以一旦發現您的孩子或家人近視了,專家建議及時到正規眼科醫院就診,尤其是病理性近視患者常會併發其他眼部疾病,更需要密切隨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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