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3-02-06 03:47

  食管癌是一種治療起來非常廢雜的惡性腫瘤。由於腫瘤分期不同,治療的方式和順序就有很大差別。比如極早期的黏膜內食管癌光通過消化內鏡就可以獲得治癒了。而中晚期食管癌則需要手術、放療和化療相結合的複雜治療過程。雖然目前手術治療仍然是我國食管癌治療的最基本手段,但仍有部分患者因各種原因首次治療選擇根治性放療。根治性放療後局部組織會出現纖維化和疤痕組織改變,為再次手術帶來巨大苦難。而放療最大的問題就是可能存在局部腫瘤組織殘留或復發。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再次考慮手術治療將是一個巨大的外科挑戰。
  根治性放療後的再手術被稱之為挽救性外科治療,需要考慮的問題包括患者認真篩選、手術的謹慎操作、術後的嚴格管理。哪些患者可能是挽救性外科治療的受益對象呢?目前尚無定論,但以下幾點可供參考:
  1、放療前腫瘤呈早中期表現,尤其是腫瘤侵犯深度並未超過食管肌層;
  2、腫瘤為完全緩解後的再復發,而非殘留;
  3、病灶距離氣管支氣管系統有一定的距離;
  4、腫瘤位於食管下段;
  如果放療後病灶可以通過外科手術獲得根治性切除,那麼遠期效果還是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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