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強迫症主要表現為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兩種類型。
一、強迫觀念
包括:1、強迫懷疑。懷疑已經做過的事情沒有做好、被傳染上了某種疾病、說了粗話、因為自己說壞話而被人誤會等。2、強迫回憶。反覆回憶經歷過的事件、聽過的音樂、說過的話、看過的場面等,在回憶時如果被外界因素打斷,就必須從頭開始回憶,因怕人打擾自己的回憶而情緒煩燥。3、強迫性窮思竭慮。思維反覆糾纏在一些缺乏實際意義的問題上不能擺脫,如沉溺於“為甚麼把人稱人,而不把狗稱人”的問題中。4、強迫對立觀念。反覆思考兩種對立的觀念,如 “好”與“壞”、“美”與“醜”。
二、強迫行為
包括:1、強迫洗滌。反覆洗手、洗衣服、洗臉、洗襪子、刷牙等。2、強迫計數。反覆數路邊的樹、樓房上的窗口、路過的車輛和行人。3、強迫性儀式動作。做一系列的動作,這些動作往往與“好”、“壞”或“某些特殊意義的事物”聯繫在一起,在系列動作做完之前被打斷則要重新來做,直到認為滿意了才停止。4、強迫檢查。反覆檢查書包是否帶好要學的書、口袋中錢是否還在、門窗是否上銷、自行車是否鎖上等。強迫症狀的出現往往伴有焦慮、煩躁等情緒反應。嚴重時會影響到患兒睡眠、社會交往、學習效率、飲食等多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