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我曾經會診過一位患妊娠合併重型肝炎、孕期已達28周的27歲孕婦,該孕婦病情重篤,最後不得不終止妊娠,保住了孕婦的性命,令人意外的是,她在懷孕前竟完全不知道自己長期感染乙肝病毒,婚前和孕前均沒有檢查過乙肝病毒,直至嚴重黃疸才發現體內的乙肝病毒量高達10的7次方!此前我還參加過一次醫療糾紛鑑定,一位同樣是慢性乙肝病毒“攜帶”的年輕母親,其女兒在不到一歲是被發現為“大三陽”,狀告醫院沒有在孩子出生時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雖然母親勝訴,但是她的女兒沒有“贏”,因為與她母親一樣,慢性乙肝病毒感染已經成為不可改變的事實。另外,她女兒患上的乙肝,有超過5%的可能是發生在宮內感染,醫生不過是沒有按照常規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而“輸”了。
這兩個真實案例,分別直接告訴我們兩點:首先,乙肝病毒感染女性懷孕後有肝臟病風險,最嚴重者可威脅生命;其次,體內有高病毒載量的女性,其胎兒有可能在宮內被乙肝病毒感染,感染率超過5%,即使是新生兒在出生時及時分別注射了乙肝疫苗和乙肝高價免疫球蛋白,感染也不能完全被阻斷。
長期以來,大眾一直認為只要肝功能正常,懷孕就沒有風險,這是一個誤解。懷孕後,母體和宮中胎兒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營養,其他代謝也很旺盛,肝臟的工作負擔會極大的增加,即使沒有乙肝病毒感染的基礎,孕婦也會經常面臨入不敷出的尷尬局面,何況體內有大量病毒複製?實際上,慢性乙肝病毒感染女性,轉氨酶正常(所謂肝功能正常)並不意味著肝臟不存在損害,更不代表肝臟能夠承受懷孕的負擔。
有鑑於上述,特別提醒育齡女性,在備孕時,不僅要把身心和諧、工作調整、營養均衡、飲食健康、合理作息、氛圍營造等共性的孕前準備工作做得充分和到位,還應特別做一次全面的孕前體格檢查,在眾多的檢查項目中,務必要考慮到包括乙型肝炎在內的一些感染性疾病的指標,請不要把國家禁止在婚前、入學或招工體檢中常規性地作乙肝病毒指標檢測,與婚前和孕前自主檢測乙肝病毒等混為一談,國家的法令是基於反乙肝歧視而制定的,而你的自主檢測則是一種保護自己和保護未來孩子的負責任的行為。
一旦發現血液中乙肝病毒基因陽性,就要刻不容緩地諮詢感染科醫師,並進一步深入檢查。一定要請醫生對肝臟功能的耐受水平與懷孕的風險、病毒複製狀態與宮內病毒感染的風險進行一次評估,從而確定懷孕的最佳時機,確認是否需要和如何阻斷病毒,確保肝臟能夠承受整個孕期的負擔。
乙肝病毒高水平復制者分別有轉氨酶正常和異常兩種情況。對於轉氨酶異常者,很多人試圖通過保肝降酶,在轉氨酶正常後再懷孕。殊不知:第一,保肝降酶藥物對胚胎也有不利影響;第二,育齡女性大多處於乙肝免疫激活階段,肝臟是保不住的;第三,即使一時保住了,妊娠後任何階段都可能再發生肝損害;第四,病毒高複製者,宮內傳播乙肝的危險一直存在。因此,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抗病毒治療,病毒抑制了,肝臟損害自然停止;病毒量下降了,感染胎兒的風險自然減少。至於轉氨酶正常的女性是否需要抗病毒治療,目前多持肯定的態度,只是在抗病毒治療的時機選擇上,各國指南或不同專家們還持有不同看法。筆者傾向於全程抗病毒,並主張在病毒達到不可測後再受孕,因為實在賭不起那個已經在宮內發生、產後阻斷無效的感染概率。重複提醒:即使生產時和生產後,孩子按要求注射可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但是如果血液中病毒DNA超過10的6次方,那麼發生宮內感染的概率大於5%!
“有備則無患,有備則無憾”。“攜帶”乙肝病毒的育齡女性,在備孕前一定要牢記這兩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