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俗稱燒酒,是一種辛烈刺激性飲料,正如明·李時珍所說:“燒酒,純陽毒物,與火同性。”說明其火熱之性,獨冠群物,有苦溫燥烈,蘊溼生熱之弊。尤其是在急性痛風發作之際,切勿飲酒。若飲之,勢必火上澆油,加劇疼痛。即使是慢性緩解期,也當禁忌,否則會引起病情復發。
啤酒:雖然其酒精度遠低於白酒,也不如燒酒辛烈苦溫上火,但啤酒中含有多量的嘌呤物質,故也不宜多飲。
狗肉:為溫補性食品,又含有嘌呤類物質,痛風之人為體內嘌呤代謝紊亂,其急性發作期又類似中醫的熱痺,故凡痛風者忌吃狗肉,尤其是在急性痛風性關節炎發作期間,更當禁忌。
鵝肉: 為發物食品,歷代醫家也多認為鵝肉能發痼疾。痛風之人多屑內有溼熱之邪,尤其是急性發作者多屬中醫“熱痺”之症,鵝肉甘潤肥膩,多食能助熱礙溼而引起復 發,故當忌食之。鵝蛋性同鵝肉,《飲食須知》中說:“鵝卵性溫,多食鵝卵發痼疾。”它又是高膽固醇食物,痛風者也應忌食。
蝦子:性溫熱,能補腎壯陽,而且蝦子又為一種誘發病氣之“發物”。《隨息居飲食譜》中說:“蝦,發風動疾,生食尤甚,病人忌之。”《飲食須知》亦認為“多食動風助火,有病人勿食。”急性痛風之人多屬熱痺,故當忌吃性熱動風的蝦子。
杏子:性溫熱,味酸甜,易導致助痰上火。根據前人經驗,多吃杏子,有“傷筋骨,生痰熱,發瘡癰,動宿疾”之弊。痛風之人,本宜清淡之物,尤其是在急性痛風期,中醫稱為熱痺,更不宜食杏子等溫熱、傷筋骨、生痰熱的食品。
龍眼肉:性溫熱,多食易助熱上火,壅滯經絡,同時它也是含有腺嘌呤的食物。《本草匯言》說它“甘溫而潤,恐有滯氣”之弊。《藥品化義》認為龍眼肉“甘甜助火,亦能作痛”。因此,痛風之人不宜多吃。
萵苣:據分析,萵苣中也含一定量的嘌呤,故有痛風之人不宜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