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體質的最早記載可上溯到秦漢時期的《周禮》,文中記載地理環境對體質的影響:“一曰山林,其民毛而方。二曰川澤,其民黑而津。三曰丘陵,其民專而長。四曰墳衍,其民晰而瘠。五曰原隰,其民肉豐而庳”。中醫體質的形成在秦漢時期,《內經》中有記載“筋骨之強弱,肌肉之堅脆,皮膚之厚薄,理之疏密,各不同……腸胃之厚薄堅脆亦不等”, “是人者,素腎氣勝”,“此人者質壯,以秋冬奪於所用”。上文所提的“素”與“質”,就是現今的體質。經過歷代醫家對於體質的描述、總結、分類,中華中醫藥學會於2009 年4 月9 日發佈了我國第一部指導和規範中醫體質研究及應用的技術性文件《中醫體質分類與判定》標準。這一文件的出臺規範了中醫體質9 種基本分類與特徵、中醫體質分類的判定。
根據《中醫體質分類與判定》標準,中醫的基本體質共分為9個,分別為:平和質、氣虛質、陽虛質、陰虛質、痰溼質、溼熱質、血瘀質、氣鬱質、特稟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