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床上,病人化驗表明血清總膽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及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異常時,往往被輕率地扣上“冠心病”的帽子。這是誤把高血脂當作冠心病等動脈粥樣硬化性疾病的診斷標準。有關專家強調,血清總膽固醇既不特異也不靈敏,其他血脂異常同樣只是冠心病的危險因素而非診斷指標。
冠心病等動脈粥樣硬化性疾病是一種多因素疾病,高血脂只是其主要危險因素之一。儘管高血脂者發生冠心病的機會較多,但我國多數冠心病人血清總膽固醇接近平均水平,而且其他疾病也可能引起膽固醇升高。事實上,在冠心病診斷標準中也未將其列入,而其他血脂指標同樣是用作冠心病風險程度的評估,而不是診斷指標。
在臨床上,無論醫生和病人都習慣於把生化檢驗項目(如血脂)的檢測等當作診斷指標看待,這就導致了兩個誤區。
一是有不少臨床研究論文,在評價一項新的血脂指標時,由於其平均值在冠心病與對照組之間有統計學上的差異,就輕率地認為這項指標可以用作冠心病診斷。
二是有些群眾受某些不科學宣傳的誤導,過分計較血脂的變動,錯誤地把高血脂與冠心病發病等同起來。因此,有必要糾正這種認識上的偏差,避免把危險因素當作診斷指標,從而使血脂檢驗分析得到合理應用,恰如其分地評價其應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