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尿病的診斷標準及妊娠期糖尿病的控制目標是甚麼?
標準的診斷方法是在孕24到28周之間進行口腹糖耐量試驗(OGTT)只要以下三者有一項符合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空腹5。1mmol/L,服糖後1小時:100mmol/L,服糖後2小時:8。5mmol/L。
妊娠期糖尿病的血糖控制目標:為空腹5。3mmol/L,餐後1小時:7。8mmol/L,餐後2小時:6。7mmol/L,若經飲食和運動治療後血糖仍不達標準應及早使用胰島素控制血糖,以免增加妊娠預後不良的發生。
孕期糖尿病的診斷標準及妊娠期糖尿病的控制目標是甚麼?
標準的診斷方法是在孕24到28周之間進行口腹糖耐量試驗(OGTT)只要以下三者有一項符合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空腹5。1mmol/L,服糖後1小時:100mmol/L,服糖後2小時:8。5mmol/L。
妊娠期糖尿病的血糖控制目標:為空腹5。3mmol/L,餐後1小時:7。8mmol/L,餐後2小時:6。7mmol/L,若經飲食和運動治療後血糖仍不達標準應及早使用胰島素控制血糖,以免增加妊娠預後不良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