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心臟病是指分娩後心髒出現的不正常現象,如產婦感到心慌、胸悶、不能平臥、氣急等。一般在產後24~28小時最為明顯。產婦如在產前已有心臟病,心臟功能屬於一級的(即輕度心臟病),一週後會完全恢復正常。心臟功能屬於二級的(即心臟病在輕度勞動之後即有症狀出現的)可能由輕變重,嚴重時甚至會出現心力衰竭。
因此,患有心臟病的孕婦,必須在預產期前一個月住院待產,在醫師的監護下進行必要的用藥治療和合理指導。產後還需在院觀察一段時間後方可出院。
產後心臟病是指分娩後心髒出現的不正常現象,如產婦感到心慌、胸悶、不能平臥、氣急等。一般在產後24~28小時最為明顯。產婦如在產前已有心臟病,心臟功能屬於一級的(即輕度心臟病),一週後會完全恢復正常。心臟功能屬於二級的(即心臟病在輕度勞動之後即有症狀出現的)可能由輕變重,嚴重時甚至會出現心力衰竭。
因此,患有心臟病的孕婦,必須在預產期前一個月住院待產,在醫師的監護下進行必要的用藥治療和合理指導。產後還需在院觀察一段時間後方可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