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以学校为单位,对全部‘留守儿童’的生活思想、学习和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反映其进步与不足的成长记录档案,并实行动态跟踪及进归档、分类管理、信息共通的工作程序,根据档案记录情况有效的做好工作。
2、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热线,通过书信、电话、家访召开家长会等形式,与“留守儿童”的家长主动沟通,经常联系,让家长及时了解掌握孩子的情况。
3、培训“留守儿增设一些课程内容和生活能力训练内容,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