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妊娠各阶段不同的变化特点,将妊娠全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孕早期(12周内),孕中期(13-27周),孕晚期(28-40周)。根据不同的时期产前检查内容也有所不同:
孕早期:在确诊怀孕后,在停经12周内到相关妇产科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孕早期主要是记录既往病史、药敏史、家族史、月经史、妊娠史等;了解有无影响妊娠的疾病或异常情况;全身检查:血压、体重、身高、心、肺、肝、脾、甲状腺、乳房等,了解孕妇发育及营养状态 ;妇科检查:子宫位置、大小,确定与妊娠月份是否相当,并注意有无生殖器炎症、畸形和肿瘤;化验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肾功、梅毒筛查等及心电图检查。
孕中期:每四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16、20、24、28周)。
孕中期主要是每次体格检查测量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并注意有无下肢浮肿;复查血常规及时发现妊娠合并贫血,复查尿常规及时筛查妊娠高血压病和妊娠糖尿病;孕15-20周建议做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的血清学筛查;孕20-24周建议做B超筛查胎儿体表畸形;孕24~28周建议做妊娠合并糖尿病筛查(50g葡萄糖筛查试验)。
孕晚期:孕28-36周,两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
孕晚期要继续孕中期体格检查,注意检查胎位,如发现异常及时纠正;记数胎动并记录;建议定期做胎心监护;适时复查B超,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胎盘位置及成熟度、羊水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