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脑血管病、末梢性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精神病、肾功能障碍、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哺乳期妇女等慎用。
2、震颤麻痹患者日剂量超过0.2g时,疗效不增,毒性增加。
3、为保证儿童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5月对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OTC)的说明书进行修订。据介绍,此次对含盐酸金刚烷胺非处方药的说明书修订内容包括:对于仅用于儿童的氨金黄敏颗粒、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删除了“注意事项”中“1岁以下儿童应在指导下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了“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此外,对于同时可用于儿童和成人的氨酚烷胺那敏胶囊,修订为“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了“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