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方案
世界过敏组织(WAO)和欧洲小儿胃肠营养学会(ESPGHAN)指南中推荐:
1) 牛奶蛋白过敏治疗的原则关键是限制牛奶蛋白 ;
2) 非母乳喂养婴儿或2岁以下的儿童发生牛奶过敏时,需强制性采用替代配方 ;
3) 当为重度牛奶过敏、多种食物不耐受或不能耐受eHF时,替代配方应考虑首选AAF;
4) 替代配方喂养时间应至少持续6个月或直至9~12月龄;重度CMA患儿可持续至12~18月龄。
替代配方
CMPA 婴幼儿替代配方的营养价值须满足生长需要。目前对CMPA儿童耐受其他动物乳汁情况、出现速发过敏反应与迟发性过敏反应情况、多种食物过敏的儿童食用情况、儿童的营养状况以及费用、口感等问题尚无明确答案。CMPA儿童如因特殊的临床原因不能采用低敏配方时,可考虑用其他的奶源。选择其他动物的乳汁时,应权衡抗过敏、临床和营养等情况。山羊、绵羊、水牛的乳汁不宜用于治疗CMPA,因可致严重过敏反应。骆驼奶可作为2岁后儿童的替代品,马奶可用于有延迟反应的CMPA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