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1年美国耳鼻喉头颈外科协会的颈淋巴结分区标准:I区包括颏下区和颌下区淋巴结;II区为颈内静脉淋巴结上组;III区为颈内静脉淋巴结中组;IV区为颈内静脉淋巴结下组;V区为枕后三角区或副神经链淋巴结;VI区也称前区,包括环甲膜淋巴结、气管周围淋巴结、甲状腺周围淋巴结及喉返神经旁淋巴结。
中央组淋巴结在颈淋巴结分区标准中所处位置也恰恰是颈淋巴结分区的VI区。而中央组颈淋巴结清扫的范围包括该区域内所有淋巴脂肪组织,包括甲状软骨以下、胸骨切迹以上及颈总动脉内侧区域间所有淋巴脂肪组织。由于中央组淋巴结的解剖位置在很多情况下是甲状腺癌转移的第一站淋巴结,发生转移的比例相对较高。因此对于甲状腺癌,尤其是乳头状癌,我们建议行中央组淋巴结清扫,这样可以阻断癌肿向颈侧区转移的途径,术后颈部转移率将明显减低。
在美国甲状腺协会的指南中则赞成cN0期甲状腺乳头状癌患者在甲状腺切除的同期手术中进行中央组淋巴结清扫。中央组淋巴结清扫术可以在施行甲状腺切除的同一切口中完成,仅增加少量的手术时间。笔者认为如此操作不会增加手术的创伤,而且有利于降低颈侧淋巴结转移的发生。更为重要的是,即便今后出现颈侧区转移灶,也无需再追加清扫中央组淋巴结,可避免因手术粘连或解剖结构不清而导致的喉返神经或甲状旁腺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