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治療
手術指徵:
①臂叢神經開放性損傷,切割傷,槍彈傷,手術傷及藥物性損傷,應早期探查,手術修復。
②臂叢神經對撞傷,牽拉傷,壓砸傷,如一名缺位節前損傷者應及早手術,對閉合性節後損傷者,可先經保守治療3個月。在下述情況下可考慮手術探查:保守治療後功能無明顯恢復者;呈跳躍式功能恢復者如肩關節功能未恢復,而肘關節功能先恢復者;功能恢復過程中,中斷3個月無任何進展者。
③產傷者:出生後半年無明顯功能恢復者或功能僅部分恢復,即可進行手術探查。
手術治療
手術指徵:
①臂叢神經開放性損傷,切割傷,槍彈傷,手術傷及藥物性損傷,應早期探查,手術修復。
②臂叢神經對撞傷,牽拉傷,壓砸傷,如一名缺位節前損傷者應及早手術,對閉合性節後損傷者,可先經保守治療3個月。在下述情況下可考慮手術探查:保守治療後功能無明顯恢復者;呈跳躍式功能恢復者如肩關節功能未恢復,而肘關節功能先恢復者;功能恢復過程中,中斷3個月無任何進展者。
③產傷者:出生後半年無明顯功能恢復者或功能僅部分恢復,即可進行手術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