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腔妊娠的處理是比較複雜的,由於經驗的積累及手術方法的改進, Stevens等(1993)報告在過去的20年中,母親死亡率已自20%降至5%。
腹腔妊娠內妊娠物的存在,可以發生感染、膿腫及竇道,故診斷一經確定,應考慮手術治療。剖腹取出胎兒,胎盤的處理應特別慎重,因胎盤種植於腸管或腸繫膜等處,任意剝離將引起大出血。因此,對胎盤的處理要根據其附著部位、胎兒存活及死亡時間久暫來決定。胎盤附著於子宮、輸卵管或闊韌帶者,可將胎盤連同附著的器宮一併切除。胎盤附著於腹膜或腸繫膜等處,胎兒存活或死亡不久(不足4周),則不能觸動胎盤,在緊靠胎盤處結紮切斷臍帶取出胎兒,將胎盤留在腹腔內,約需半年逐漸自行吸收,若未吸收而發生感染者,應再度剖腹酌情切除或引流;若胎兒死亡已久,則可試行剝離胎盤,有困難時仍宜將胎盤留於腹腔內,一般不作胎盤部分切除。術前須做好輸血準備,術後應用抗生素預防感染。
1、術前必須備血,做好腸道準備。
2、如胎兒存活或死亡不久,取出胎兒,在胎盤面的臍帶附著處結紮切斷臍帶,胎盤留置腹腔內。因此時胎盤種植面與腹腔臟器或組織粘連緊密,血竇豐富,剝離時可以大出血。留置的胎盤有可能機化吸收。如未吸收,以後考慮手術處理方案。
3、如胎兒死亡已久,如數週或數月以上,胎盤種植面積不大者,胎盤已萎縮,血竇多已關閉,可試行整個剝離取出。一般出血不多。
4、胎盤種植於大網膜上者,可將大網膜一併切除,但如種植於盆腔內者,切忌強行挖出,其出血難以控制。曾有學者對胎盤種植於盆底者先行經皮股動脈行盆腔血管造影后做髂內動脈栓塞,然後手術使出血量明顯減少。若術中發生大量出血亦可用此法以止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