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免試就近入學,取消了原來的“小升初”入學考試,使小學生一畢業後就近入戶籍所在地的初中就讀,確保適齡兒童均等接受義務教育。我國義務教育法第九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設置小學、初級中等學校,使兒童就近入學。就近入學就是針對“擇校”而言的,在學校資源較少的農村地區,就近入學推行得較為順利,因為很可能除了一所學校就別無他選。在城市裡雖說“就近入學”也是主流,但片區裡學校較為集中、選擇餘地較大,能夠“就近”多所學校,選擇就成
了難題。與此同時,不單單學生選學校,學校也在選學生。有的家長為選擇優質學校,利用權和錢打破就近入學的秩序,而“小升初”考試最大的價值就是維護秩序的公平。
“小升初”免試就近入學的初衷是好的,有利於減輕小學生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發展。考試意味著競爭,這對孩子的健康成長存在不利的影響。免試就近入學後,把孩子從過早的考試競爭中解放出來,為他們提供一個健康全面的素質教育環境。然而,並非所有的學校都是同樣的優秀,根據學生的戶口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將其分配到相應的初中,居住地附近有高質量初中的學生成了最大受益者,同時也會讓一
些學習能力強、擅長考試競爭的孩子,因就近入學,失去進入接受更好的教育的機會。
從政策層面,就近入學是公平的,保證適齡兒童基本的入學權利,使得每個孩子都有學校上,卻無法保證每個孩子都能享受高質量的教育。出於市場因素,經濟條件越好,能力越強的學生可能獲得更好的教育。看似公平的劃片區免試就近入學仍然是一種教育選拔,這種選拔不是由智力和
勤奮主導的考試來決定,而是與學生的先天的家庭社會地位存在非常密切的關係。有實力買到學區房的家長,創造條件把孩子送到更好的學校,這也就意味著要花費更多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