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雙方均屬農村居民,只生育一個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批准錄用的人員;
(二)城鎮居民(非農業人口,下同)生育子女後,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將戶籍遷移登記為農村居民的;
(三)經批准再生育,懷孕後無緊急情況未經縣級或者不設區的市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擅自人工終止妊娠的;
(四)遺棄子女或者送養子女後要求再生育的;
(五)故意致嬰兒死亡或者殘疾,或者謊報嬰兒性別、謊報嬰兒死亡的;
(六)未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收養子女的;
(七)違反再婚生育二胎條例再生育規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