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二孩所享待遇明確等同“一孩”
自今年3月27日,遼寧省正式啟動單獨二孩生育新政,並適時起訂修訂《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歷經半年時間,9月28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決定,這意味著,單獨二孩政策正式寫入法規條例,並將於近日正式實施。此外,《條例》規定,職工晚育的,產假增加60日,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享受與生育第一個子女時相同待遇。
再婚生“感情孩”需市級審批
《條例》規定,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夫妻,只有一個子女的,經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的,經市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再婚夫妻,獨生子女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雙方婚後生育一個子女且家庭只有該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23週歲後生二孩產假增至158天
在福利待遇方面,《條例》明確規定,職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的,產假增加60日,男方護理假為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享受本條款規定的生育第一個子女時的相同待遇。按照《條例》規定,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初次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3週歲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這也就意味著,23週歲以上的媽媽再生“二孩”,產假將由國家法定產假的98天增加到158天。
立法幫扶救助失獨家庭
此外,《條例》規定,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8週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低於10元獎勵費或者一次性獎勵2000 元。對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傷殘的計劃生育家庭,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方面給予幫扶和救助。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