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給藥劑量須循個體化原則,按療效予以調整。 依那普利 ②本品的降壓作用在立位與臥位相同,無體位性降壓反應。
③開始用本品治療前建議停用其他降壓藥1周。
④對惡性高血壓或重度高血壓不能停用降壓藥較久者,則在停藥後立即給予本品最小劑量,在密切觀察下每24小時遞增劑量,直到療效充分或達最大劑量。
⑤在手術或麻醉時,服用本品者如發生低血壓,可用擴容糾正。
⑥腎功能差的患者應採用小劑量或減少給藥次數或增加給藥間隔,緩慢遞增;若須同時用利尿藥,建議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類,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時,將本品減量或同時停用利尿藥。
⑦若蛋白尿漸加重,考慮暫停或減少用量。
⑧在腎功能不全、糖尿病、同時用保鉀利尿藥者,注意產生血鉀過高。
⑨用本品治療心力衰竭,有不發生體液瀦留和不使血醛固酮水平升高的優點,但須注意降壓反應。
⑩用本品時若出現白細胞計數降低,停藥後可恢復。
用本品期間隨訪檢查:
①尿蛋白檢查,每月一次.
②有腎病或膠原性血管病者定期查白細胞計數。定期作白細胞計數及腎功能檢測。腎功能減退出現藥物蓄積時可用透析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