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因素(35%):
包括胚胎期腦發育畸形,先天性腦積水,母親妊娠早期重症感染(特別是病毒感染),嚴重營養缺乏,外傷,中毒(如妊娠毒血症)及放射線照射等,遺傳因素在發病中的作用不明顯。
圍生期損傷(20%):
病例分析表明,早產是腦性癱瘓的確定病因,美國每年約出生5萬個體重不足1500g的早產兒,在85%的存活者中,5%~15%患大腦性癱瘓,25%~30%出現學齡期精神障礙(Volpe,1989),分娩時間過長,臍帶繞頸,胎盤早剝,前置胎盤,羊水堵塞及胎糞吸入等所致胎兒腦缺氧,難產或過期嬰兒產程過長,產鉗損傷及顱內出血等均是常見的圍生期病因,母子血型不合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新生兒高膽紅素血癥,如血清未結合膽紅素>340µmol/L可能發展為膽紅素腦病而引起大腦性癱瘓。
其他因素(15%):
包括各種感染,外傷,中毒,顱內出血及重症窒息等,Russman統計腦性癱瘓的高危因素包括母親產前患癲癇,甲狀腺功能亢進及毒血癥等,妊娠末期3個月內出血事件,產期宮縮無力,胎盤早剝,前置胎盤及臀位產等也可誘發該病。
發病機制
人體正常肌張力調節及姿勢反射的維持有賴於皮質下行纖維抑制作用與周圍Ⅰa類傳入纖維易化作用的動態平衡,如皮質下行纖維束受損,下行抑制作用必然減弱,周圍傳入纖維的興奮作用相對增強,可出現痙攣性運動障礙和姿勢異常,感知能力如視,聽能力受損可使患兒智力低下,基底節受損可導致手足徐動症,小腦受損可發生共濟失調等。
腦性癱瘓的特殊病理改變有兩類:
①出血性損害,可見室管膜下出血或腦室內出血,多見於妊娠不足32周的未成熟兒,可能因為此期腦血流量相對較大,血管較脆弱,血管神經發育不完善,調節腦血流量的能力較差。
②缺血性損害,如腦白質軟化,皮質萎縮或萎縮性腦葉硬化等,多見於缺氧窒息的嬰兒。
近年來國外多采用病因分類,主要分為以下3種:
1、早產兒基質(室管膜下)出血,是大腦半球Monro孔水平尾狀核附近出血,恰位於室管膜下細胞生髮基質中,常累及雙側且不對稱。
室管膜下出血區由豆紋動脈,脈絡膜動脈及Heubner回返動脈供血,靜脈血經深靜脈引流入Galen靜脈,約25%的室管膜下基質出血分為小腔隙,其餘破入側腦室或鄰近腦組織,一組連續914例的新生兒剖檢顯示,284例出現室管膜下出血,佔總數的31%,均為低體重兒,室管膜下出血的病因和機制不清,可能與基質層薄壁靜脈壓力顯著增高,缺乏足夠的支持組織有關,血壓或靜脈壓增高可能與早產兒肺部病變有關。
2、腦室旁白質軟化,是發生於皮質支與深穿支動脈分水嶺區的白質帶狀壞死,位於側腦室側部和後外側部,可涉及枕部視輻射和放射冠感覺運動纖維,瑞典調查報告顯示,55%的痙攣性雙側癱瘓早產兒系因室管膜下出血,白質軟化或二者並存,患兒常有腦性雙側癱瘓和智力障礙,運動障礙常重於認知及言語功能障礙,見於1/3的室管膜下出血病例,也可發生於低血壓和呼吸困難的早產兒或足月嬰兒,Chaplin等觀察了20例出血後腦積水患者,40%明顯運動障礙,60%以上的患兒智商低於85分,Victor等觀察了12例輕型病例,患兒生後平均體重為1.8kg,平均孕齡32.3周,僅1例遺留痙攣性雙側癱瘓,9例智商處於偏低與正常之間或正常智商範圍內,平均存活年齡8.5歲。
3、缺氧-缺血性腦病(hypoxic-ischemic encephalopathy)是各種原因引起新生兒缺氧,缺血,導致腦部損害的臨床綜合徵,雖然很多新生兒在圍生期都有過不同程度的窒息,但僅少數出現腦部損害,許多腦癱患兒也可平安度過圍生期,說明某些產前,產後致病因素也起重要作用,動物實驗證實,嬰兒剛出生後一段時間CNS耐受缺氧,缺血的能力是一生中最強的,只有當動脈氧分壓降至正常值的10%~15%時才發生腦損傷,其他臟器功能低下也會加劇腦損傷的程度,如心肌損傷和心律不齊引起低血壓,合理的解釋是缺氧-缺血性腦病通常發生在子宮內,而在嬰兒出生後表現出臨床症狀。
缺氧-缺血性腦病的產前危險因素可能包括妊娠毒血症,產前子宮出血或發育異常如微型嬰兒等,病因主要是產程異常和產前致病因素如子宮內缺氧,缺血等,以及母親精神發育異常,出生體重低於2000g,致命性畸形及臀位產等,約1/3的臀位產嬰兒無腦部異常,Nelson和Ellenberg觀察了189例腦性癱瘓患兒,21%有某種程度的窒息,其他與致病有關的因素包括母親患癲癇,同胞有運動功能障礙,2個或多個同胞早亡,母親患甲狀腺功能亢進,產前子癇或子癇等,足月腦性雙側癱瘓患兒的致病因素各異,近半數病例系妊娠毒血症,營養不良性低體重,胎盤梗死及宮內窒息等所致,嚴重的新生兒窒息是足月或早產兒發生痙攣-肌張力障礙-共濟失調綜合徵(spastic-myodystonic-ataxic syndrome)的重要原因,常伴癇性發作和精神狀態異常。
藥物可否治療腦癱?這是一個曾經在業界爭論了很長時間的問題,而從現在的醫學發展現狀來看,腦癱想要依靠藥物來治療是不可行的。
人類大腦存在一個特殊的解剖結構——血腦屏障,可以阻止一般藥物進入腦組織。此外,腦神經細胞不可再生,任何藥物也不可能使已經死亡的腦細胞復活。但在患兒早期(1歲之前),由於血腦屏障的發育尚不完善,通透性還比較大,一些大分子的神經營養因子類藥物還可以進入腦組織,對神經細胞、神經纖維的生長以及神經髓鞘的形成和發育會產生一定療效,故早期應用一些藥物對腦癱的治療還是有一定作用的。
腦癱的康復治療是一門綜合性的學科,不能僅靠某一種單一治療手段就能達到理想效果。就拿治療效果明顯的外科手術來說,其實它在治療腦癱時所起的作用並非直接治療疾病本身,而是通過矯正患兒的肢體畸形、緩解肌肉痙攣、預防關節攣縮、降低過高的肌張力等,來達到補充康復訓練的不足或是為康復訓練創造有利條件及打好基礎的目的。所以,如果認為手術治療能代替康復訓練的觀念,這是犯了原則性的錯誤。
近年來,許多矯形手術效果不讓人滿意,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家長對手術的期望值過高,盲目地對不符合手術指徵的患兒採取了手術治療,或手術後認為萬事大吉,放棄了系統的康復功能訓練。因此,腦癱兒童的手術必須嚴格掌握手術適應症,認真進行病例選擇,按照手術治療的原則對手術及術後康復方案進行總體設計,否則將會適得其反。反之,缺少了外科手術及矯形治療的康復訓練,也難達到滿意的治療效果。
尤其是對臨床發病率最高的痙攣型腦癱患兒來說,如果只是進行單純的康復訓練是難以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的,即必須先施行手術解除痙攣狀態,再在此基礎上進行康復運動訓練才能達到最佳治療效果。此類患兒在得到確診之後即應同其他類型患兒一樣馬上接受系統康復訓練,之後在2歲半至6歲期間接受解痙手術,目前多用FSPR術效果較好,解決肢體過高的肌張力及肌肉痙攣狀況。
如果術後患兒仍存在肢體畸形情況的話,則要繼續配合矯形手術,解決這些不能緩解的動力性畸形和已存在的固定性畸形。術後的康復訓練是需要繼續堅持的,萬萬不可中斷,這是保證最佳治療效果的必要手段。
腦癱患兒無缺氧-缺血,基質出血及白質軟化等常見病因時,應考慮其他原因,對稱性腦穿通畸形腦缺損常位於一側額葉,可導致先天性偏癱,如病損位於雙側可有輕偏癱和嚴重精神發育障礙;腦積水性無腦畸形雙側大部分半球被一層膜所取代,僅保留顳葉下部,枕葉,丘腦和基底核,顱骨可完整或增大,患兒可存活數週,數月或幾年,可保存腦幹的基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