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物治療:青-睫綜合徵是一種自限性眼病,但可再次復發。在發作期間局部應用皮質類固醇,可控制炎症發展。高眼壓需要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劑。服用消炎痛可以抑制PG的生物合成,對治療本症可達到部分降壓效果。氟滅酸(flufenamic acid)不僅能抑制PG的生物合成,並可直接對抗PG的生物效應,故較消炎痛更好。局部應用腎上腺素、噻嗎心安亦有助於降低眼壓。藥物治療不能預防本病的復發,皮質類固醇藥物亦不應延長使用,以免姓皮質類固醇性青光眼。
(1)糖皮質激素:在患者出現眼壓升高時,通常應給予糖皮質激素滴眼劑點眼治療,可選用0.1%地塞米松或1%潑尼松龍滴眼劑,3~6次/d,在眼壓恢復正常時,則應迅速降低點眼頻度或停藥。
(2)非甾體消炎藥:對一些患者可給予非甾體消炎藥如吲哚美辛(消炎痛)口服,也可給予非甾體消炎藥滴眼劑如普南撲靈點眼治療。
(3)降眼壓藥:可選用β受體阻斷藥(如0.5%噻嗎洛爾滴眼劑)或0.1%腎上腺素、1%阿可樂定等降眼壓藥物點眼治療。通過藥物點眼治療,患者的眼壓通常於短期內即恢復至正常水平。
2、手術治療:患者的眼壓升高一般不宜行抗青光眼手術治療,手術不能預防疾病的復發。但應嚴密觀察,長期隨訪,若與原發性或繼發性開角青光眼合併存在時,視功能有遭受威脅之可能,應考慮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