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足症的治療方法較多,且大多都有一定療效,但尚無一種令人十分滿意的治療方法,故仍強調以預防為主的治療原則。
1.姿勢性平底足 一般以保守治療為主,消除病因,給予理療、按摩、鍛鍊足內在肌和外在肌(如在沙灘上行走跳躍或用足趾抓握小球等)、穿矯正鞋或使用足弓墊。
2.痙攣性平底足 做足部理療、按摩,對嚴重者在麻醉下行手法矯正外翻、外展及背伸畸形,用短腿石膏固定在內翻內收位。待畸形矯正後(一般6~8周),拆除石膏,改穿矯形鞋。對經非手術治療無效者可行手術治療,如Miller手術、三關節融合術等。
(1)Miller手術方法:
①切口:從內踝下方2cm弧形向遠側延伸至足舟骨粗隆後,彎向蹠側,止於第1蹠楔關節遠側2cm。
②骨-骨膜瓣:潛行分離皮膚和淺筋膜,顯露出距舟關節、足舟-第1楔骨關節、第1楔骨-第1蹠骨關節的外側,用骨鑿鑿出骨-骨膜瓣的背側、蹠側和遠側邊界。
③第1蹠骨-第1楔骨關節,第1足舟-第1楔骨關節融合:從這些關節上切除關節軟骨和軟骨下骨薄片,使關節間形成一個狹窄的“V”形楔狀間隙,楔形間隙較寬的底部位於蹠側和內側面。
④推進骨-骨膜瓣:將融合的關節面對合,在脛骨肌腱下方把骨-骨膜瓣牽向遠側,用2-0號不吸收縫線將其縫於附近的軟組織。如足舟骨粗隆突出非常明顯,將其鑿成與第1楔骨平齊。
⑤跟腱延長:如後足的外翻和前足的外展畸形被動矯正後,踝關節仍不能恢復至中立位,可能需要行跟腱延長術(圖2)。
(2)術後處理:術後採用長腿屈膝石膏管型分成前後兩片,然後改用短腿步行石膏管型固定6~8周。術後12~14周開始使用踝足矯形支具3~6個月。
3.強直性平底足 足弓完全塌陷,足骨變形,對無痛者可不用治療,對疼痛者則行三關節融合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