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需要治療,包括心理治療和藥物治療。
1、心理治療
心理治療是治療產褥期抑鬱症的重要治療手段。包括心理支持、諮詢與社會干預等。通過心理諮詢、解除致病的心理因素(如婚姻關係緊張、想生男孩卻生女孩、既往有精神障礙史等)。為產婦提供更多的情感支持及社會支持,指導產婦對情緒和生活進行自我調節。對產褥期婦女多加關心和無微不至地照顧,儘量調整好家庭關係,指導其養成良好的睡眠習慣。具體方面有:
2、藥物治療
適用於中重度抑鬱症及心理治療無效的產婦。應在專科醫生指導下用藥為宜,可根據以往療效及個性化選擇藥物。應儘量選用不進入乳汁的抗抑鬱藥,首選5-羥色胺再吸收抑制劑。目前常用的藥物如下:
(1)5-羥色胺再吸收抑制劑:
①鹽酸帕羅西汀:起始量和有效量為20mg,每日早餐時1次,2-3周後,如療效不好且副作用不明顯,可以10mg遞增,最大劑量20mg(體弱者40mg)每日1次。肝腎功能不全的產婦慎用。注意不宜驟然停藥
②鹽酸舍曲林:口服,開始每日50mg,每日1次,與食物同服。數週後增至每日100-200mg。常用劑量為每日50-100mg,最大劑量為每日150-200mg(此類不得連續應用超8周以上)。需長期應用者,需用最低有效量。
(2)三環類抗抑鬱藥:阿米替林,常用量開始一次25mg。每日2-3次,然後根據病情和耐受情況逐漸增至每日150-250mg。分3次口服,最高劑量一日不超過300mg,維持量每日50-15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