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蒙停(洛哌丁胺)
適用於各種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瀉的治療。但其作用強烈,用於低齡兒童易致藥物不良反應,如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等,加之曾有新生兒用藥致死的報道,故國內外均限制用於低齡兒,如我國易蒙停使用說明書中就規定:5歲以下兒童禁用。
2、複方地芬諾酯(複方苯乙哌啶)
適用於急慢性功能性腹瀉又慢性腸炎的治療。該藥每片含鹽酸地芬諾2.5mg、硫酸阿托品0.025mg,其中地芬諾酯對腸道作用類似嗎啡,可直接作用於腸平滑肌,作用亦很強烈。由於國內外不斷有應用該藥致小兒中毒甚至致死的報道(死亡病例集中於小於兩歲的嬰幼兒),又因該藥小兒用藥劑量至今尚無統一標準,因此兩歲以下嬰兒禁用,兩歲以上小兒應慎重使用(嚴格控制用藥劑量)。
3、氟哌酸(諾氟沙星)
對致病性和產毒性大腸桿菌、沙門菌屬等所致的胃腸炎、菌痢有良好療效,臨床應用廣泛,為人們熟知。但因該藥及其同類(喹諾酮類)藥物有引起骨病變的可能,因此,12歲以下小兒不宜選用。
4、四環素
具有廣譜抗菌作用,治療感染性腹瀉具有一定療效。但8歲以下小兒應用四環素及同類藥物如土黴素、多西環素(強力黴素)、米諾環素(美滿黴素)等可致恆齒感染、牙釉質發育不良和骨生長抑制,因此8歲以下的小兒應避免應用此類藥物。
5、藥用炭
能吸附導致腹瀉及腹部不適的多種有毒與無毒刺激物,減輕對腸壁的刺激,減少蠕動,從而起到止瀉作用。但由於該藥吸附作用強助無選擇性,對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長活性均有影響,長期應用可致小兒營養不良,故3歲以下小兒腹瀉或腹脹,禁止長期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