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術治療理論上,若是以手術完全移除腫瘤細胞,癌症是可以被治癒的。對早期或較早期實體腫瘤來說,手術切除仍然是首選的治療方法。根據手術的目的不同,可分為以下幾種:
(1)根治性手術:由於惡性腫瘤生長快,表面沒有包膜,它和周圍正常組織沒有明顯的界限,局部浸潤明顯,並可通過淋巴管轉移。因此,手術要把腫瘤及其周圍一定範圍的正常組織和可能受侵犯的淋巴結徹底切除。這種手術適合於腫瘤範圍較侷限、沒有遠處轉移、體質好的患者。
(2)姑息性手術:腫瘤範圍較廣,已有轉移而不能作根治性手術的晚期患者,為減輕痛苦,維持營養和延長生命,可以只切除部分腫瘤或作些減輕症狀的手術,如造瘻術、消化道短路等手術。
(3)減瘤手術:腫瘤體積較大或侵犯較廣,不具備完全切除條件,可以做腫瘤的大部切除,降低瘤負荷,為以後的放、化療或其他治療奠定基礎。
(4)探查性手術:對深部的內臟腫物,有時經過各種檢查不能確定其性質時,需要開胸、開腹或開顱檢查腫塊的形態,區別其性質或切取一小塊活組織快速冰凍切片檢查,明確診斷後再決定手術和治療方案,為探查性手術。
(5)預防性手術:用於癌前病變,防止其發生惡變或發展成進展期癌,如家族性結腸息肉病的患者,可以通過預防性結腸切除而獲益,因這類患者若不切除結腸,40歲以後約有一半可發展成結腸癌,70歲以後幾乎100%發展成結腸癌。
2.化學治療是用可以殺死癌細胞的藥物治療癌症。由於癌細胞與正常細胞最大的不同處在於快速的細胞分裂及生長,所以抗癌藥物的作用原理通常是藉由干擾細胞分裂的機制來抑制癌細胞的生長,譬如抑制DNA複製或是阻止染色體分離。多數的化療藥物都沒有專一性,所以會同時殺死進行細胞分裂的正常組織細胞,因而常傷害需要進行分裂以維持正常功能的健康組織,例如腸黏膜細胞。不過這些組織通常在化療後也能自行修復。因為有些藥品合併使用可獲得更好的效果,化學療法常常同時使用兩種或以上的藥物,稱做“綜合化學療法”,大多數病患的化療都是使用這樣的方式進行。化學治療的臨床應用有四種方式:
(1)晚期或播散性腫瘤的全身化療:因對這類腫瘤患者通常缺乏其他有效的治療方法,常常一開始就採用化學治療,近期的目的是取得緩解。通常人們將這種化療稱為誘導化療。如開始採用的化療方案失敗,改用其他方案化療時,稱為解救治療。
(2)輔助化療:是指局部治療(手術或放療)後,針對可能存在的微小轉移病灶,防止其復發轉移而進行的化療。例如骨肉瘤、睪丸腫瘤和高危的乳腺癌患者術後輔助化療可明顯改善療效,提高生存率或無病生存率。
(3)新輔助化療:針對臨床上相對較為侷限性的腫瘤,但手術切除或放射治療有一定難度的,可在手術或放射治療前先使用化療。其目的是希望化療後腫瘤縮小,從而減少切除的範圍,縮小手術造成的傷殘;其次化療可抑制或消滅可能存在的微小轉移,提高患者的生存率。現已證明新輔助化療對膀胱癌、乳腺癌、喉癌、骨肉瘤及軟組織肉瘤、非小細胞肺癌、食管癌及頭頸部癌可以減小手術範圍,或把不能手術切除的腫瘤經化療後變成可切除的腫瘤。
(4)特殊途徑化療:
1)腔內治療:包括癌性胸腔內、腹腔內及心包腔內積液。通常將化療藥物(如絲裂黴素、順鉑、5-氟脲嘧啶、博來黴素)用適量的流體溶解或稀釋後,經引流的導管注入各種病變的體腔內,從而達到控制惡性體腔積液的目的。
2)椎管內化療:白血病及許多實體瘤可以侵犯中樞神經系統,尤其是腦膜最容易受侵。治療方法通常是採用胸椎穿刺鞘內給藥,以便腦積液內有較高的藥物濃度,從而達到治療目的。椎管內常用的藥物有甲氨喋呤及阿糖胞苷。
3)動脈插管化療:如頸外動脈分支插管治療頭頸癌,肝動脈插管治療原發性肝癌或肝轉移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