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瘦肉精”的化學本質
瘦肉精的化學名為鹽酸克倫特羅。它是一種人工合成的β-腎上腺素能興奮劑,具有擴張支氣管的作用,常用來防治哮喘、肺氣腫等肺部疾病。當其應用劑量達到治療量的5~10倍時,又具有能量重分配作用,可使肌肉合成增加,脂肪沉積減少,因此俗稱為“瘦肉精”。在畜牧業生產中一些非法生產者將其作為一種生長促進劑添加到動物飼料中,用以改善胴體的品質,同時也造成食品中瘦肉精的殘留。所以,瘦肉精既不是獸藥,也不是飼料添加劑,而是嚴重危害畜牧業生產和人體健康的毒品。該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的結晶性粉末,無臭、味苦、易溶於水。
二、生豬食用“瘦肉精”後的表現
1、豬毛色光亮,皮膚紅潤,喜睡不願動,吊肚,臀部肌肉豐滿緊繃,脂肪薄,有經驗的肉販用手抓捏臀部肌肉的厚度,即可判別該豬是否食用瘦肉精。有的豬背部肌肉豐滿凹下成槽,驅趕時起身困難,氣喘,個別跛行。 2、高溫季節驅趕豬易發生應激反應,表現為豬行走困難,站立不穩,四肢發抖,全身肌肉震顫,並伴有呼吸困難,喘氣急促,很快就會死亡。
3、一般在臨上市前20天在飼料或飲水中臨時添加餵食,在庫存飼料中檢測難以發現,如餵食超過20天,豬會出現站立不穩,肌肉震顫等跡象。
4、宰後胴體肌肉顏色深紅,肌肉飽滿、結實、不易滲出液體,皮薄,脂肪較少。而未食用“瘦肉精”的豬肉相對色淡,脂肪較厚、肌肉切面容易滲出液體,由於肉販誤導,消費者不會區分的話,就很容易買到不健康的豬肉,一些不法肉販為了自己的利益,要求農戶餵食,否則壓級壓價,甚至不予收購,導致該毒品在生豬養殖環節中蔓延。
三、瘦肉精殘留對人體的危害 瘦肉精的化學結構穩定,在體內不會破壞分解,以原形排出體外。研究顯示瘦肉精完全能耐受100℃高溫,要經126℃油煎5分鐘才會破壞減半。因此常規烹調對肉食品殘留的瘦肉精起不到破壞作用。如果生豬在屠宰前沒有足夠休停時間(一般停藥28天以上),則在肌肉和內臟器官有較高濃度的藥物殘留。人食用後重者出現心慌、肌肉震顫、頭疼、神經過敏等症狀;輕者感覺不明顯,但長期食用可致“慢性中毒”,引致染色體畸變,誘發惡性腫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