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療
1.一般治療 必須嚴格執行以下措施: ①切斷與開放性肺結核患者的接觸。②嚴格臥床休息,營養要豐富。③細心護理。改變患兒的體位。認真做好眼睛、粘膜和皮膚的護理,防止皮膚褥瘡。耐心餵養,保證攝入量。對昏迷的兒童採用鼻飼法。最好的住院治療是在條件不允許時才考慮門診治療,但應加強隨訪和堅持治療。
2.抗結核藥物治療 治療的原則是早期徹底治療(不間斷治療和長期治療)。目前多采用SM、INH、RFP和PZA聯合治療。其中,INH是最主要的藥物,整個療程從開始到結束都適用。治療時間為1~1.5年,或在腦脊液正常後不少於6個月。
3.激素治療 治療原則是必須與有效的抗結核藥物同時應用,劑量和療程要適中,在需要的情況下越早使用越好。由於激素具有抗炎、抗過敏、抗毒、抗纖維化等作用,能使中毒症狀和腦膜刺激症狀迅速消失,降低顱壓,減少和防止腦積水的發生,所以是抗結核藥物的有效輔助治療。激素對腦膜腦炎型效果最好,但如果患兒已達腦膜炎型、極晚期或蛛網膜下腔梗阻併合並結核病,激素的效果就不明顯了。激素的效果並不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