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不孕的性質可分為生理性不孕和病理性不孕。在青春前期、哺乳期和絕經期的不孕稱為生理性不孕。由於各種疾病引起的不孕稱為病理性不孕。
2、根據是否有過妊娠可分為原發性不孕和繼發性不孕。符合不孕症定義從未妊娠者稱為原發性不孕。曾有妊娠而後來有規律的性生活未採用避孕措施,連續一年不孕者稱繼發性不孕。
3、根據是否有懷孕的可能分為絕對不孕和相對不孕。夫婦雙方或雙方有先天或後天、解剖或生理方面有缺陷且無法糾正而不能妊娠稱為絕對不孕。夫婦一方或雙方因某些因素阻礙受孕,導致暫時不孕,一旦得到糾正仍能受孕者稱為相對不孕。
4、根據引起女性不孕的病變器官的不同可分為卵巢性不孕、輸卵管性不孕、子宮性不孕、子宮頸性不孕及外陰和異常性不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