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攤在衛生方面有“四宗罪”:
一是未經衛生部門批准,暴露在馬路邊上,其衛生狀況毫無保證;
二是攤主無健康證不說,不講究衛生是普遍現象,他就曾親眼見到冬天凍得不行的攤主用手擤完鼻涕後,直接用手抓食物;
三是各類用具基本不清洗,更別提消毒了;
四是製作原料、調料等多為低劣產品。醋是工業“冰醋酸”加色素、水兌來的;辣椒是用色素混上玉米粉等製作而成;而所謂羊肉串多是在豬肉上澆了羊油。
在吃路邊攤的時間上,75%的人選擇在晚上吃,而選擇在午餐、早餐吃的比例分別為15%和10%。而在“你吃路邊攤有甚麼習慣”的選擇中,有32.7%的人“隨時買隨時吃,甚至邊走邊吃”,21.6%的人習慣“味道越重越好”;“吃了路邊攤就不吃主食了”、“辣了、鹹了就大口喝水”的比例分別為13.9%和13.4%。對此,北京大學第三醫院消化科副主任醫師姚煒告訴《生命時報》記者,寒冷季節在外面吃東西,容易讓涼空氣進入體,影響消化;而吃得太晚,食物留在胃裡難以消化平臥時容易導致胃食管反流、腹脹胃酸等問題,還會影響睡眠;大口灌水則會沖淡消化液,減弱其殺菌作用,更易引起腸胃炎、痢疾等病。“因吃路邊攤導致的急性胃炎、痢疾,甚至感染甲肝、戊肝的並不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