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手術治療
適用於症狀輕微、進展不明顯者。非手術治療包括理療、藥物緩解症狀,保護患部(腰圍或頸託),按摩患部等。
(2)手術治療
①適應證:經非手術治療無效而神經症狀進行性加重者,嚴重的神經根痛、神經根和脊髓受壓症狀進行性加劇者;②手術目的:擴大狹窄的椎管、椎間孔和神經根管,解除對神經組織及其供應血管的壓迫;③手術時機與方法:在脊髓受壓1年以內進行手術效果較好。手術一般作廣泛椎板減壓,原則上應切除所有狹窄部位的椎板。
療效標準:
1.好轉:症狀改善,生活自理。
2.差:症狀改善不明顯,且下肢功能受限及排尿,排便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