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病人需要抗病毒治療?是不是隻要HBsAg、HBV DNA陽性的乙肝病毒感染者就需要抗病毒治療呢?回答是否定的,在實際臨床中,要根據病人病情而定,有些病人確實需要抗病毒治療,而有些病人根本不需要抗病毒治療,下面把有關抗病毒治療的適應症歸納如下:
一、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抗病毒治療的一般適應證包括:
1、 HBeAg 陽性者,HBV DNA ≥105 拷貝/m l(相當於2000 IU/mL);HBeAg陰性者,HBV DNA ≥104 拷貝/m l(相當於2000 IU/mL);同時,ALT應≥2×ULN(正常值);如用干擾素治療,ALT應≤10×ULN(正常值),血清總膽紅素應<2×ULN(正常值);
2、對於ALT<2×ULN(正常值)患者,肝穿刺組織學病理檢查應:肝組織學示Knodell HAI ≥4,或炎症壞死≥G2,或纖維化≥S2。
3、對持續HBV DNA陽性、達不到上述治療標準、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亦應考慮給予抗病毒治療:
① 對ALT大於正常上限且年齡>40歲者,也應考慮抗病毒治療。
② 對ALT持續正常但年齡較大者(>40歲),應密切隨訪,最好進行肝活檢;如果肝組織學顯示Knodell HAI ≥4,或炎症壞死≥G2,或纖維化≥S2,應積極給予抗病毒治療。
③ 動態觀察發現有疾病進展證據(如脾臟增大)者,首先建議患者行肝組織學檢查,必要時給予抗病毒治療。
在開始抗病毒治療前應排除由藥物、酒精或其他因素所致的ALT升高,也應排除應用降酶藥物後ALT暫時性正常。在一些特殊病例如肝硬化或服用聯苯結構衍生物類藥物者,其AST水平可高於ALT,此時可將AST水平作為主要指標。
二、代償期乙肝肝硬化抗病毒的適應證
HBeAg陽性者的治療指徵為HBV DNA ≥104拷貝/mL,HBeAg陰性者為HBV DNA ≥103拷貝/mL,無論ALT正常或升高。治療目標是延緩或降少肝功能失代償和肝細胞癌(HCC)的發生,且因治療時間較長,最好選用耐藥發生率低的核苷 (酸) 類似物治療,其停藥標準尚不明確。
干擾素因其有導致肝功能失代償等併發症的可能,應十分慎重。如認為有必要,宜從小劑量開始,根據患者的耐受情況逐漸增加到預定的治療劑量。
三、失代償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
只要檢出HBV DNA,不論ALT或AST是否升高,建議在知情同意的基礎上,及時應用核苷(酸)類似物抗病毒治療,以改善肝功能並延緩或減少肝移植的需求。因需要長期治療,應好選用耐藥發生率低的核苷 (酸) 類似物治療,不能隨意停藥,一旦發生耐藥變異,應及時加用其他已批准的能治療耐藥變異的核苷 (酸) 類似物。 同時,因干擾素治療可導致肝衰竭,因此,對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屬禁忌證 。
四、特殊情況下慢乙肝病人的抗病毒治療
1、經過規範的普通干擾素α或聚乙二醇化干擾素α治療無應答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若有治療指徵可以選用核苷(酸)類似物再治療。
2、對核苷(酸)類似物規範治療後原發性無應答的患者,即治療至少6個月時血清HBV DNA下降幅度<2 log10,應改變治療方案繼續治療。
五、應用化療和免疫抑制劑治療的患者
①對於因其他疾病而接受化療、免疫抑制劑治療的患者,應常規篩查HBsAg;若HBsAg陽性,即使HBV DNA陰性和ALT正常,也應在治療前1周開始服用拉米夫定或其他核苷(酸)類似物。
②對HBsAg陰性、抗HBc陽性患者,在給予長期或大劑量免疫抑制劑或細胞毒藥物治療時,應密切監測HBV DNA和HBsAg,若出現陽轉則應及時加用抗病毒治療。
六、HBV/HCV 合併感染患者的治療
對此類患者應先確定是那種病毒佔優勢,然後決定如何治療。如患者HBV DNA≥104拷貝/mL,而HCV RNA測不到,則應先治療HBV感染。對HBV DNA水平高且可檢測到HCV RNA者,應先用標準劑量聚乙二醇化干擾素和利巴韋林治療3個月,如HBV DNA無應答或升高,則加用拉米夫定或恩替卡韋或阿德福韋酯治療。
七、有關兒童患者的抗病毒治療
對於12歲以上(體重≥35kg)慢性乙型肝炎患兒,其普通IFN-α 治療的適應證、療效及安全性與成人相似,劑量為3~6 MU/m2,最大劑量不超過10 MU/m2 。在知情同意的基礎上,也可按成人的劑量和療程用拉米夫定或阿德福韋酯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