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對抗病毒治療的需求主要由血清HBV DNA水平、血清轉氨酶水平和肝病的嚴重程度決定。啟動抗病毒治療的決定也是基於對患者疾病進展風險的綜合評估,並結合年齡、家族史和伴隨疾病等因素。具體來說,有3種情況:
一、經臨床檢測明確有肝炎加重的患者。
推薦抗病毒治療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HBV DNA水平:HBeAg陽性患者≥20000 IU/ml;HBeAg陰性患者≥2 000 IU/ml。轉氨酶水平:一般要求轉氨酶持續升高≥正常值上限的2倍。
II.病理檢查有明顯炎症或纖維化的患者。
對於HBV DNA持續陽性、不符合上述乙肝病毒感染治療標準的患者,當出現明顯的肝臟炎症(2級或以上)或纖維化(2級或以上)時,可考慮進行抗病毒治療,因為肝穿刺病理檢查或肝臟彈性測量顯示疾病進展的風險較大。以下兩種情況需要注意:
1.對於轉氨酶持續處於1倍正常值上限至2倍正常值上限的患者,特別是年齡超過30歲的患者,建議進行肝穿刺病理檢查或肝臟彈性測量。
2.對於轉氨酶持續正常,年齡大於30歲,有肝硬化或HCC家族史的患者,建議進行肝臟穿刺病理檢查或肝臟彈性成像。
3、有肝硬化證據的患者。
如果存在肝硬化的客觀依據,只要HBV DNA呈陽性,無論轉氨酶和HBeAg狀況如何,都建議進行積極的抗病毒治療。
特別要注意的是,在開始治療前要排除合併其他肝臟疾病的可能性,如甲肝、戊肝等其他病毒性肝炎,或因其他因素如藥物、酒精和免疫力導致的轉氨酶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