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等滲性脫水
(1)經消化道丟失:嘔吐、腹瀉、胃腸引流、腸胰膽瘻等引起消化液丟失,雖消化液中鈉濃度略低於血漿中鈉濃度,但絕大多數患者能夠通過口服補充一定水分,因此血漿滲透壓大多正常。
(2)反覆多次胸、腹腔穿刺放液或引流:一般發生在有漏出液的患者,主要見於心、肝、腎功能不全的患者,由於漏出液中的物質(蛋白質除外)與血漿相似,故容易發生等滲性脫水。
(3)大出血:此時血漿中的水和電解質均按正常比例丟失。
(4)經皮膚丟失:大部分皮膚失液患者的失水量大於失鈉量,容易發生高滲性脫水,但部分燒傷和剝脫性皮炎患者經創面大量滲液,失水和失鈉比例基本相同,也可導致等滲性脫水。
(5)經腎臟丟失:在腎小管功能減退或各種尿崩症的患者,腎小管不能對水分進行有效的濃縮,失水量和失鈉量的比例與腎小球濾液相似,導致等滲性脫水。
2.低滲性脫水
(1)脫水治療不當:高滲性或等滲性失水糾正過程中補水過多,而電解質,特別是氯化鈉補充不足。
(2)腎功能損害:急、慢性腎功能不全的多尿期,失鹽性腎炎,腎小管酸中毒,由於患者腎臟的保鈉功能下降,個別患者尿鈉的丟失每天可達100mmol。
(3)利尿藥的使用:適當的電解質濃度是利尿的前提,呋塞米等髓襻利尿藥和噻嗪類利尿藥主要是通過抑制電解質Na、Cl-、K的重吸收產生利尿,因此長期應用會導致電解質的丟失,若氯化鈉等補充不足,容易導致低滲性脫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