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病原因
本病的病因學及發病機制迄今尚未弄清楚,概括地說可能是遺傳、內分泌、心理社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遺傳因素一級親屬的對照研究表明,本病在遺傳學上介於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病之間,分裂情感性先證者的家族調查,有報道心境障礙或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高於一般人口,多支持與心境障礙和精神分裂症的關係。
神經內分泌研究 對分裂情感性障礙的神經內分泌研究,結果有分歧。如地塞米松抑制試驗的脫抑制率在分裂情感性抑鬱型較低,與精神分裂症和正常對照相接近,不同於重症抑鬱的高脫抑制率。同樣對甲狀腺素的反應以及催乳素在注射促甲狀腺素釋放激素的反應,分裂情感性精神病人得反應與精神分裂症和正常對照相似,並不遲鈍,與重症抑鬱病人的反應不同。
基因假說:
1、兩種基因的聯合:一級親屬的對照研究資料表明:本病在遺傳學上是介於精神分裂症和雙相情感性障礙之間,推論本病是兩種遺傳性疾病――精神分裂症和雙相情感性障礙兩種基因的聯合。但這種假說與臨床實踐相矛盾,如果分裂情感性障礙除有精神分裂症基因外,還具有雙相情感性障礙的基因,其預後應比上述兩種疾病均差,但事實並非如此。
2、延續性模式假說:DSM-IV將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分為抑鬱型、雙相型。該假說認為單相、雙相、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及精神分裂症是一個從黃色-黃綠色-綠色-藍綠色-藍色的連續譜,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為綠色疾病,精神分裂症為藍色疾病,雙相為黃色疾病。雙相型靠近傳統的情感性精神病,抑鬱型靠近精神分裂症。
疾病分類
1、躁狂型:在疾病的同義詞發作中精神分裂症症狀和躁狂症狀均突出。
2、抑鬱型:在疾病的同義詞發作中精神分裂症症狀和抑鬱症狀均突出。
3、混合型:在疾病的同義詞發作中精神分裂症症狀和混合型情感障礙症狀均突出。
臨床表現
1、精神分裂症的症狀:主要幻覺、思維形式障礙、思維內容障礙等陽性精神病性症狀,比如:幻聽、各種妄想、思維被廣播、思維被奪、思維插入、內心被揭露感、病理性象徵性思維、語詞新作等。
2、情感症狀:指躁狂發作或抑鬱發作的表現,躁狂發作主要表現為情感高漲或易激惹、思維聯想加快、活動增多、行為魯莽、自我評價高可達妄想、睡眠需要減少、本能活動亢進等。抑鬱發作主要表現為情緒低落、興趣減退、快感缺失、精力減退、聯想困難或自覺思考能力下降、反覆出現想死的念頭或有自殺、自傷行為;自我評價低、自責自罪甚至可達妄想程度、睡眠障礙、食慾性慾減退、體重下降等。
診斷標準
由於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目前病因未明,精神科醫生至今主要依靠家屬提供的患者病史、詳細的精神檢查,嚴格按照國內外現行的診斷標準進行診斷。當然,體格檢查、量表測查、化驗室檢查、影像學檢查等對診斷也起到必要的輔助作用。
關於本病的診斷標準,我國常用的有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3)、國際精神與行為障礙分類臨床描述與診斷要點第十版(ICD-10)、美國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DSM-Ⅳ)。
一、CCMD-3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
1、症狀標準:同時符合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礙躁狂發作或抑鬱發作的症狀標準。
2、嚴重程度標準:社會功能嚴重受損和自知力不全或缺乏。
3、病程標準:符合症狀標準的分裂症狀與情感症狀在整個病程中同時存在至少2周以上,並且出現與消失的時間較接近。
4、排除標準: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分裂症以及情感性精神障礙。
二、ICD-10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
1、該障礙具有一條符合情感性精神障礙中度或重度標準。
2、下列症狀中必須有一條至少在兩週內明確存在(這些症狀精神分裂症可見,幾乎完全相同)。
3、上述1和2,必須在疾病的同一發作或至少在發作的部分時間出現。兩者在臨床相中必須明顯。
4、本障礙不是由於器質性精神障礙或精神活性障礙――中毒、依賴或戒斷引起。
三、DSM-IV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的診斷標準:
1、一個不間斷的疾病過程,期間可出現重性抑鬱發作、躁狂發作或同時出現符合精神分裂症的症狀的混合發作。
2、在疾病的同一階段,在缺乏明顯的情緒症狀時,至少2周出現妄想或幻覺。
3、在疾病的活動或殘留階段,出現符合情緒發作的症狀。
4、這一障礙並非由物質依賴的直接生理作用或全身醫療狀況引起。
鑑別診斷
首先要排除氣質型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障礙後才能診斷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同時具有相等嚴重程度低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混合型或抑鬱發作的典型症狀,則可診斷分裂情感性精神病。需要鑑別的疾病有:
1、精神分裂症伴發抑鬱 此種情況經常發生,其特點是表現為常見的精神病性症狀,而不是少見的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的症狀。患者還存在精神分裂症陰性症狀,症狀的持續時間較長,恢復緩慢且不完全。
2、精神分裂症伴發躁狂 情緒狀態較高的精神分裂症不同於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其情緒高漲持續時間較短,且通常伴有情感紊亂,如不情感不協調等,不能引起周圍人愉快的共鳴。
3、伴有精神病性症狀的情感障礙 當情感障礙的精神病性症狀與情感協調時,與分裂情感性精神病不難鑑別。但如果精神病性症狀與情感障礙者不協調時,鑑別起來較為困難,其主要臨床表現為躁狂發作或者抑鬱發作,而精神病性症狀相對較少,且持續時間較短,只佔整個病程的一部分。
疾病危害
患有精神疾病的病人都承受著精神甚至軀體的極大痛苦,明顯影響患者及家人的生活質量,影響患者的家庭、職業等社會功能,本病患者也不例外,並且有較高的自殺風險,需引起患者及家人的重視,一旦疑似患有精神疾病均應儘早去精神衛生機構進行專業診斷和及時接受治療。
疾病治療
診斷一旦確立,即應制訂合理的整體治療方案,在急性期,首要的是採取有力措施,儘早地減輕患者的痛苦,緩解症狀,防止自傷自殺等各種風險的發生,在急性期症狀控制後,和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精神障礙一樣,應繼續藥物維持治療,以防止或減少疾病的復發,同時加強心理、社會、教育和職業的支持和康復,促進社會功能的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