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問卷調查顯示,80%以上的網民認為自己有抑鬱症傾向。其實,大多數人的情緒狀態是好的、穩定的,網民的回答顯然有些誇張。當然,難免有人會遇到各種麻煩,或者心煩意亂、悶悶不樂。那麼,有這些情緒體驗是不是就算是有抑鬱症了?
為了澄清這個話題,我們先介紹兩個概念:情緒和心態。情緒是對客觀事物的主觀體驗。例如,當有好事發生在你身上時,你會感到高興;當有壞事發生在你身上時,你會感到憤怒,這些由特定原因帶來的短暫的感官體驗,如高興和憤怒,就是情緒。而心理狀態是情緒的背景、底色或基調。它是一種相對穩定和持久但不是很強烈的情緒狀態。
例如,如果有人覺得有一段時間一切看起來都很好,一切感覺都很好,那麼可以說他處於良好的心態。當然,即使心境良好,也會有所有應該有的喜怒哀樂。換句話說,情緒是具體的、短暫的、鮮明的,而心境是持久的、穩定的、相對隱藏的。
而抑鬱症,從本質上講,意味著一個人的 "心境 "低落,而不是一時的 "情緒 "低落。在精神病學領域,標準規定,抑鬱症發作是一種以抑鬱為主的心境,與其處境不相稱,其範圍可以從悶悶不樂到悲痛欲絕。
診斷要求在抑鬱情緒的基礎上,至少有以下九項中的四項:興趣喪失、不愉快;精力下降或疲勞;精神運動遲緩或激動;自卑、自責或內疚感;聯想困難或自我思考能力下降;反覆出現死亡的想法或自殺或自傷行為;睡眠障礙,如失眠、早醒或睡眠過多;食慾下降或體重明顯下降;性慾減退。
當滿足上述症狀的數量,同時當事人的工作、生活和人際交往受到影響,造成痛苦或不良後果,並且這種狀態持續兩週以上時,即可診斷為抑鬱症發作。
在前面列出的九條抑鬱症標準中,涉及睡眠、食慾和性慾,這些身體症狀往往容易被視為身體疾病的主訴,從而錯過了首先看心理醫生的機會。事實上,抑鬱症患者除了上述的許多不良情緒體驗外,還可能有身體症狀。
例如,食慾不佳、頭痛、喉嚨不適、背痛等感覺。因此,在出現身體症狀後,如果檢查後沒有發現明顯的異常,而且還伴隨著情緒低落,那麼就應該去看心理醫生。
抑鬱症發病後,可以到精神病專業機構進行精神評估,以確定抑鬱症的嚴重程度。如果是輕度抑鬱症,可以進行心理治療,並鼓勵自己積極鍛鍊。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自我調整,抑鬱症可望逐漸減輕。如果經過評估,達到了中度至重度抑鬱症,應首選藥物治療。現在許多較新的抗抑鬱藥起效快,副作用少,而且可靠有效。通常在幾周內就能得到緩解。然而,維持治療是必要的,過早地減少藥物治療會有復發的高風險。
有些病人對藥物有顧慮,擔心藥物的副作用,拒絕服藥,堅持自我調整。其他患者則將責任歸咎於抑鬱症或環境因素。其實,如果抑鬱症程度較重,那麼自我調整幾乎是 "我頂天立地過河",自我的力量已經很弱,很難自我救助。心理諮詢的效果也將是短暫的、有限的。如果堅持拒絕用藥,病人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感將大大降低,這將使病人長期處於情緒的灰色地帶。
抑鬱症在國外被描述為一種心理上的感冒,但事實上,抑鬱症既不像感冒那樣無法治療,也不像感冒好了就想停止服藥。它需要專家指導、藥物治療和自己救治三位一體,而不是硬碰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