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骨缺損是嚴重開放性骨折,感染性骨折的常見併發症特別是伴有皮膚缺損者。長管骨骨質缺損超過6cm,傳統的自體骨或異體骨移植,需要經過漫長的爬行替代過程,在其自身改建過程中,往往受到多種因素干擾而發生骨不癒合或植骨吸收等情況,治療更為困難,致殘率較高。以往公認治療原則是:徹底治癒感染--修復皮膚缺損―松質骨植骨術。但治療週期長,成功率低,感染易復發,關節功能恢復差。1944年mowlent報告在感染腔內應用植骨術成功以來,國內、外不少學者亦有應用的報告,但療效仍無把握,創面修復也較困難,仍有因感染久治不愈而最終截肢者。實踐證明:骨缺損的治療關鍵是能否徹底治癒感染,只有徹底治癒感染後骨缺損修復才能奏效。感染久治不愈的原因主要是清創不徹底,引流不通暢,以及沒有認識到穩定骨折端對治癒感染的重要性,或尚不瞭解和未掌握一種既能有效地穩定骨折端又便於感染治療的骨折固定方法。本組病例證明:應用截骨延長術與加壓固定術,結合徹底的病灶清除和正確的外科換藥治療感染性骨缺損,有以下有點。
骨外固定技術的優點:
1、可同期或分別進行骨段延長和加壓固定。骨段延長修復骨缺損的方法簡單,療效確切。加壓固定為骨斷端的癒合提供了可靠保證。整體固定不影響關節,利於關節功能的康復。
2、空間固定形式,遠離感染灶穿針,不增加局部損傷,不增加感染擴散機會,為徹底治癒感染創造了有利條件。牢穩的骨斷端,使創面有一個穩定的環境,利於創面修復。能確保引流通暢,便於創口換藥。
3、肢體和皮膚延長技術,可同期治療肢體短縮和皮膚缺損。
適應證和禁忌症:
1、適應證:血源性骨髓炎感染已治癒和創傷性骨髓炎炎症已侷限的下肢骨缺損。下肢長骨開放性骨折合併傷口感染,炎症已侷限的骨缺損。小腿開放性骨折的大段骨缺損和軟組織缺損。
2、禁忌症:截骨處有炎症和廣泛瘢痕及延長骨段不足6cm時不宜施術。
術式的選擇
1、同步延長與加壓固定(加壓固定的速度與延長相同):適用於脛骨缺損,腓骨完整,清創徹底,皮膚缺損在3cm以下者。。
2、Ⅰ期加壓固定(骨斷端在術中直接加壓固定):適用於脛骨和腓骨均有缺損,骨缺損2cm以下,感染已治癒,加壓後遠端肢體無血運障礙者。
3、 快速逐步加壓固定(加壓固定的速度快於延長速度):脛骨和腓骨均有缺損,骨缺損和傷口大於6cm,感染基本治癒,加壓後無血運障礙者。
感染傷口處理原則:徹底病灶清除,充分引流和正規的外科換藥是治癒感染的關鍵環節。傷口內有選擇地使用抗生素,也是治療感染一種行之有效的措施,但只有在徹底清創的基礎上使用才是有效的。本組病例說明,在徹底病灶清除的基礎上,骨斷端早期保持一定的間隙,不會加重感染。相反,引流通暢不致殘留炎性腔隙,是保證引流通暢必要條件,使傷口外科換藥等治療感染的措施變得更加有效,是徹底治癒感染和防止復發的關鍵。另外,骨斷端的穩定性,對促進創面癒合防止感染擴散,也是一個的重要生物學因素,必須引起注意。
採用此法治療感染性骨缺損時應注意以下問題:①全身無感染中毒症狀②創口感染基本控制,感染灶侷限而穩定③截骨延長處無炎症或疤痕④骨缺損周圍軟組織無炎性水腫⑤加壓固定時應隨時觀察肢體遠端血運,發現有血運障礙時應停止加壓或減緩加壓速度⑥延長時應注意傷肢及針孔的無炎症反應,一旦發現應及時處理,嚴重時應停延長,全身應用抗生素。
應用骨段延長術與加壓固定術,結合徹底的病灶清除和正確的外科換藥,治療下肢長骨感染性骨缺損,方法簡單,療效確切,感染不復發,可同期治療皮膚缺損和肢體短縮,而且無需異地取材,體內無異物,肢體功能恢復好,有推廣應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