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性肝癌在肝癌人群中佔很大比例。到目前為止,轉移性肝癌的治療並不規範,很多患者因為得不到正確的指導而失去了治癒的機會,花了很多錢最後卻血本無歸。更為遺憾的是,很多患者因為庸醫的濫竽充數而放棄求醫,過早死亡。根據我們的經驗,我們希望向轉移性肝癌患者提供以下建議,供他們在就醫時參考。
1、如果在原發診斷時沒有發現肝轉移的跡象(尤其是胃腸道、膽道、胰腺、肺、乳腺、食道等腫瘤),在有效處理原發病灶的基礎上,必須進行定期肝臟檢查(建議至少每3個月進行一次肝臟超聲檢查)。一旦發現肝轉移的跡象,應立即通過MRI/增強CT等進行確診。
2.如果在原發診斷時已經發生了肝轉移,應根據原發和肝轉移的程度選擇適當的治療。如果原發灶和肝轉移灶都有機會進行根治性手術,且無其他廣泛轉移,應選擇原發灶切除+肝腫瘤切除。如果肝臟腫瘤較小,或腫瘤雖小但數量較多(不超過6個),且患者年齡大、全身情況差或不願採取手術治療,也可選擇原發切除+肝轉移灶射頻消融的治療方式。如果腫瘤位置較好,射頻治療也可以達到與手術切除類似的效果,而且對全身和肝臟的損害比肝切除要小得多。
3.如果在原發部位的根治性切除術後一段時間發現肝轉移,應儘可能採用具有根治潛力的治療方式。如果腫瘤較大(如7釐米或以上)且符合切除條件,應首選肝臟切除。如果腫瘤較小,且與膽囊和主要膽管等空腔器官的距離較小,也可以選擇射頻消融。
4.全身化療只能作為輔助治療,因為其療效不確定,不應作為主要治療手段,除非患者已不能接受肝切除或射頻消融等微創治療。在不區分具體病例的情況下一次又一次地使用化療,將使許多本來可以治癒的病人完全失去治療的機會。
5.肝臟血管介入治療對轉移性肝癌的療效有限,通過反覆介入治療達到完全滅活腫瘤的患者比例非常低。如果腫瘤仍有機會進行微創治療,如肝臟切除或射頻消融,應作為治療的首選。只有在無法進行手術或微創治療後,才應嘗試血管介入。
6.放射治療也是肝轉移的可選治療方法,前提是病人不能進行肝切除或射頻消融,並且腫瘤的數量、大小和肝功能都合適。放射治療的缺點是肝臟損傷較大,療效不確切,治療時間長,費用相對較高。
總之,轉移性肝癌的治療方案有很多,關鍵是是否要明智地選擇。微創治療,如肝切除或射頻,總是治療的首選,其次是放療和血管介入治療,是最後的選擇。全身化療可以與上述治療相結合,但必須適當,不能過度。任何一種治療方法都不可能是萬能的,強烈建議合理、科學、綜合應用多種治療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