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原則是減輕恐懼,減少骨骼畸形,預防及處理合併症,康復治療。1.臥床休息患者臥床持續至熱退1周,隔離40天,以後避免體力活動至少2周。臥床時使用踏腳板使腳和小腿有一正確角度,以利於功能恢復。
2.對症治療可使用退熱鎮痛劑、鎮靜劑緩解全身肌肉痙攣、不適和疼痛;每2~4小時溼熱敷一次,每次15~30分鐘;熱水浴亦有良效,特別對年幼兒童,與鎮痛藥合用有協同作用;有條件可靜脈輸注丙種球蛋白400mg/(kg·天),連用2~3天,有減輕病情作用。早期可應用干擾素,100萬U/d,肌肉注射,14天為一療程;輕微被動運動可避免畸形發生。
3.癱瘓期(1)正確的姿勢患者臥床時身體應成一直線,膝部稍彎曲,髖部及脊柱可用板或沙袋使之挺直,踝關節成90°。疼痛消失後立即作主動和被動鍛鍊,以避免骨骼畸形。(2)適當的營養應給予營養豐富的飲食和大量水分,如因環境溫度過高或熱敷引起出汗,則應補充鈉鹽。厭食時可用胃管保證食物和水分攝入。(3)藥物治療促進神經傳導功能藥物如地巴唑、加蘭他敏、維生素B12等;繼發感染者選用適宜的抗生素治療。(4)延髓型癱瘓①保持呼吸道通暢:採用低頭位(床腳抬高成20°~25°)以免唾液、食物、嘔吐物等吸入,最初數日避免胃管餵養,使用靜脈途徑補充營養;②每日測血壓2次,如有高血壓腦病,應及時處理;③聲帶麻痺、呼吸肌癱瘓者,需行氣管切開術,通氣受損者,則需機械輔助呼吸。
4.恢復期及後遺症期儘早開始主動和被動鍛鍊,防止肌肉萎縮。也可採用針灸、按摩及理療等,促進功能恢復,嚴重肢體畸形可手術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