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大腦的動脈包括頸動脈、椎動脈、鎖骨下動脈和顱內動脈。在某些情況下,或適應症下,這些血管被推薦進行支架成形術治療。
以下是目前不同血管介入治療的臨床適應症
一、頸動脈支架治療:
1.狹窄度≥50%且在6個月內曾經 2.無症狀性狹窄≥60%;
3.需要血管內治療的串聯病變;
4.放療後狹窄(有症狀的狹窄≥50%,無症狀的狹窄≥60%);
5.頸動脈內膜切除術後的再狹窄(有症狀的狹窄≥50%,無症狀的狹窄≥60%)
6、動脈夾層引起的狹窄(有症狀的狹窄≥50%,無症狀的狹窄≥60%)
7、纖維肌層發育不良或假性動脈瘤引起的狹窄。
8、動脈炎引起的狹窄(有症狀的狹窄≥50%,無症狀的狹窄≥60%);
9、患者接受全身麻醉的手術前。(有症狀的狹窄≥50%,無症狀的狹窄≥60%)。
對於狹窄度≥50%的患者和有症狀的狹窄,隨著狹窄度的增加,中風的風險也在增加。同時,支架成形術治療的獲益也在增加。狹窄程度≥70%的有症狀的患者受益最大。
II.椎動脈支架治療:
1.對側椎動脈閉塞,椎動脈直徑狹窄≥50%,且6個月內曾有椎基底動脈系統的TIA或非致殘性缺血性卒中;
2.有症狀的優勢椎動脈狹窄(狹窄度≥50%);
3. 有症狀的無症狀雙側椎動脈狹窄(狹窄度≥50%);
4.有症狀的非優勢椎動脈狹窄,該側椎動脈直接與小腦後動脈延續,患者的症狀與同側小腦後動脈供血區供血不足有關(狹窄度≥50%);
5.無症狀,但狹窄血管(狹窄度≥50%)參與側支代償性供血。
III.鎖骨下動脈支架置入術:
1.血管狹窄≥70%或完全閉塞(雙側上肢收縮壓差達20mmHg以上);
2.6個月內曾出現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和/或患側上肢缺血癥狀。
IV.顱內動脈支架植入術:
1.低血容量短暫性腦缺血發作的反覆發作,或非致殘性中風;
2.顱內動脈狹窄的部位與患者的症狀明確對應;
3.病變為動脈粥樣硬化性質;
4.血管造影證實動脈狹窄。血管造影證實動脈狹窄≥70%,病變長度>15mm,應慎重進行。
這些適應症來自於當今的醫學研究,醫生需要參考這些標準來選擇哪些病人適合做支架成形術。然而,他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醫學研究的不斷深入,這些適應症也在不斷調整。同時,每個病人都是不同的,你的醫生需要根據你的具體情況,考慮到上述適應症,做出最終的治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