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淋巴癌已擠進十大高發惡性腫瘤的行列,發病率和死亡率均上升至第八位。其治癒率高,目前,化療、放療仍是淋巴癌治療的主要手段,但近15年來,分子靶向藥物的重要性也日漸凸顯。通過化療聯合放療的綜合治療,早期(I/II期)霍奇金淋巴癌的10年生存率可達90%,即使是晚期(III/IV期)患者10年生存率仍可達50~60%。非霍奇金淋巴癌的5年生存率則高達70%。
對腫大的淋巴結或病灶進行組織活檢,是治療淋巴癌的基石。所謂組織活檢增加轉移風險的說法是完全沒有科學依據的。相反,只有進行活檢明確病理診斷後,儘早開始規範化、個體化的抗腫瘤治療,才能最大程度地爭取治癒的可能。
同時,淋巴癌治療過程中應該及時進行療效評價。一般在化療每2個週期後就要進行全身多部位的CT檢查,以便了解腫瘤對治療的敏感性,從而決定下一步的治療策略。一種化療方案做6~8週期,但從不評價療效的做法非常不可取。 隨著科技發展,更先進的PET/CT檢查也越來越受到重視。
雖然淋巴癌的治癒率高,但治療結束後仍不能掉以輕心,需要定期複查。治療結束後前兩年通常3~4個月複查一次,兩年後可半年複查一次,五年後可改為每年複查一次,堅持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