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先生經歷了靜脈曲張演變的整個病程。
60歲:走路後小腿出現酸脹不適,診斷為靜脈曲張,他覺得自己不太嚴重,就擱一邊了。
80歲:腳踝的皮膚開始變黑,小腿部位的皮膚慢慢失去彈性,他想自己也活不了幾年了,算了。
90歲:出現小腿的潰爛,換藥兩年,創面越來越大。想做手術了,但是陸續遭到來自家屬和醫生的拒絕,手術風險太大了。
93歲:輾轉到這裡,仔細評估了下身體,良好的溝通之後,手術順利的完成,一個月後潰瘍癒合。
老先生說:沒想到能活這麼大歲數,這幾年來就跟腿較勁了,早做就好了。
蘇醫生想說:早做就不需要醫生和家屬提心吊膽了。感謝所有完成手術的成員,可儘管有十分完備的照護,但是高齡明顯增加手術風險。即使微創技術逐漸在打破年齡禁區,但這樣的選擇絕非優選。
靜脈曲張的病程分期
靜脈曲張的併發症
靜脈曲張可以很多年內無明顯臨床症狀。但是這並不代表靜脈曲張沒有危害。當病情進展到一定程度,可以發生淺靜脈血栓、靜脈炎 (無菌性炎症,抗生素治療無效)、溼疹(易誤為皮膚病)、色素沉著(皮膚內環境嚴重紊亂的信號)、脂質硬化(皮膚失去彈性意味著容易受損傷)、潰瘍(長久不愈的開始)、急性破裂出血(無痛性的損傷,血液在不知不覺中流失掉)、慢性失血導致貧血(長期換藥過程中丟失大量的營養物質和血液)等,甚至可以因為淺表靜脈血栓延續至深靜脈(深靜脈血栓形成,slience killer),從而導致肺栓塞(臨床談之色變)。
常規的治療辦法
過去的觀念:對於無症狀的靜脈曲張或者是老年病人先採用保守治療,主要包括藥物或者彈力襪治療(針灸、按摩、放血務必務必除外,可以誘發血栓)。這種觀點即使是當下,仍具有相當的普遍性,是基於手術創傷大、經濟負擔重、病人高齡手術風險等原因考慮,特定的時期有其一定的道理。但已經不完全適用於微創外科技術時代。
既往的治療辦法醫生需要再斟酌
藥物和彈力襪作為保守治療的主要手段,只能延緩病情的發展而不能祛除靜脈曲張的根源。藥物只能作為下肢靜脈曲張手術後的輔助治療。而彈力襪雖然治療效果確切,但是需要終身穿戴,使用很不方便,並且挑選一個合適的型號也頗費周折,絕大部分穿戴彈力襪的病人往往最後還是選擇手術治療。那麼之前用於保守治療所花費的時間和費用就浪費了,並且還要承擔併發症的風險。
靜脈曲張發展過程中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原理(給專科醫生閱讀):由於深靜脈的血液迴流到了病變大隱靜脈的開口處,又倒流到淺靜脈系統,形成了無效循環,反而加重了深靜脈的負擔,久而久之會加重深靜脈瓣膜病變。而深靜脈的病變程度恰恰是靜脈曲張手術後復發與否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旦出現靜脈血栓性炎症、水腫、色素沉著、淤積性皮炎或潰瘍時,手術的效果就大打折扣。比如,手術無法消除皮膚變黑;失去彈性的皮膚永遠不可恢復;手術對於水腫的效果差;手術對於皮炎的治療效果不到80%;靜脈炎需要很長時間才會消褪;一旦出現肺栓塞就已經不再是一個手術的問題―肺栓塞倖存者的肺動脈高壓將嚴重影響患者生活質量。
老年患者隨著年齡的增加,全身狀況愈下。如果早期不接受微創手術而以後發生靜脈曲張併發症時,往往因為無法耐受手術而放棄治療。(大部分類似患者最終無法獲得手術治療)
對於希望懷孕的靜脈曲張者而言,懷孕可以加重靜脈曲張,孕期的血液高凝狀態可以明顯增加血栓風險,一旦在孕期出現深靜脈血栓乃至肺栓塞等併發症,考慮到胎兒的安全性,處理會十分棘手。
所以最佳的選擇還是在併發症出現之前,早期手術解決靜脈曲張。
醫學技術的發展使得下肢靜脈曲張的手術創傷越來越小,使過去需要住院7-14天的狀況逐漸縮減至一天之內,絕大部分患者可實現醒來後數分鐘內下地,當天回家的效果。 雖然我們已經可以將靜脈曲張的術後複發率降低至1%,遠遠低於平均。但是即使復發的情況發生,也比保守治療而發生併發症的情況要好上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