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良性腫瘤多以局部刮除植骨或切除為主,如能徹底去除,一般不復發,愈後良好。
2.惡性腫瘤
(1)手術切除是治療的主要手段。截肢、關節離斷是最常用的方法。但是,由於化療方法的進步,近年來一些學者開始作瘤段切除或全股骨切除,用人工假體置換。採取保留肢體的“局部廣泛切除加功能重建”輔以化療等措施。
(2)化學治療全身化療常用的藥物有阿黴素及大劑量氨甲喋呤,但藥物的作用選擇性不強,腫瘤細胞在分裂週期中不同步,都影響化療的效果。
(3)局部化療包括動脈內持續化療及區域灌注,其中以區域灌注效果較好。(4)免疫療法由於干擾素來源有限,還不能廣為應用。(5)放療方法對骨腫瘤只能作為一種輔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