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是慢性病,且其損傷性大,藥物治療目前仍是治療癲癇的主要手段,治療前發作次數越多,患者預後越差,而抗癲癇藥物(AEDs)可對50%一90%新診斷癲癇患者的復發起到預防作,因而對於多次或頻繁發作的癲癇患者一直主張積極治療。另一方面,抗癲癇藥物多少都有些副作用,而對於初診斷的癲癇,第一次發作,就要開始服用抗癲癇藥物嗎?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了解,癲癇復發風險這個概念,而且需要進行癲癇復發風險評估。
一、癲癇患者復發的風險
初次非誘發性癇樣發作復發的風險:由於各項研究的觀察對象、隨訪時間及研究方法不同,癲癇患者初次非誘發性癇樣發作後復發的風險也不盡相同,大量臨床研究表明,發現首次不明原因癲癇樣發作複發率為23%一71%,平均複發率為42%,且60%~70%的患者在初次發作後6個月內復發。而 ≥2次癲癇樣發作的復發風險,再發風險相應值則分別為43%和61%,提示≥2次發作更易復發。
二、影響癲癇復發和預後的因素有哪些呢?
在癲癇早期明確影響癲癇復發的因素,對決定用藥時機具有指導意義。然而,影響癲癇復發的因素複雜多樣,較明確的因素有症狀性癲癇、腦電圖異常放電,尤其是局灶性癲癇波,首次發作即表現為癲癇持續狀態或成簇發作、部分性發作、癲癇陽性家族史、睡眠中發作、熱性驚厥史等。
也有大量研究表明,發現症狀性癲癇患者、治療前癲癇發作次數多的患者,其預後不佳。
三、癲癇患者初次治療時機,怎樣選擇?
恰當把握癲癇患者的初次或早期用藥時機,是十分複雜的問題,需要依據每例患者的不同情況具體分析,做到個體化治療,癲癇患者初次用藥時機把握時應掌握以下原則:
1、立即AEDs治療可降低但不能消除癲癇復發的危險,且對癲癇遠期“無發作”即預後無影響,故對初次非誘發性癇樣發作,一般不推薦使用AEDs治療;
2、部分初次非誘發性癇樣發作的患者,如有明確的病風(包括影像學異常、神經功能缺損等)、腦電圖異常(特別是局灶性癲癇波樣異常)、首次發作為癲癇持續狀態或成簇發作,應立即予AEDs治療;
3、起病年齡晚、部分性發作、治療前的發作次數多、多種發作類型、睡眠中發作、陽性家族史、既往有誘發性癇樣發作(如熱性驚厥)等可能是影響癲癇復發或預後的因素,如出現以上危險因素,特別是存在≥2種危險因素時,原則上也應給予AEDs。
因此,癲癇疾病的診斷是非常詳盡、複雜的過程,癲癇初診斷後,一定要到癲癇專業醫師門診,進行復發風險評估,在這些檢查項目中,腦電圖,最好是包括清醒期+睡眠期腦電圖、顱腦MRI檢查是核心檢查手段,以明確瞭解腦電圖有無異常放電、有無顱腦結構性異常等等,綜合分析評估後,必要時儘早選擇恰當的抗癲癇藥物規範化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