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發性骨質疏鬆症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原發性骨質疏鬆症(ICDC10:M80CM81)。
(二)診斷依據。
1、臨床表現:骨痛和/或脆性骨折史。
2、骨密度(雙能X線骨密度儀測定腰椎和髖部):降低超過2.5個標準差為骨質疏鬆(T值≤-2.5)。
3、影像學提示有骨質疏鬆。
4、應除外繼發性骨質疏鬆或其他骨骼疾病。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協和內分泌代謝學》(史軼蘩主編,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原發性骨質疏鬆診療指南》(中華醫學會骨質疏鬆和骨礦鹽疾病分會)、《臨床診療指南C內分泌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基礎措施。
(1)調整生活方式。
(2)基本骨營養補充劑(鈣劑、維生素D類)。
2、藥物治療。
(1)抑制骨吸收藥物。
(2)促進骨形成藥物。
(3)具有抑制骨吸收和促進骨形成雙重作用的藥物。
(四)標準住院日為10C14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M80-M81原發性骨質疏鬆症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2)肝腎功能、血糖、電解質、血鈣、磷、鹼性磷酸酶、血沉、24小時尿鈣、磷、血氣分析;
(3)胸片、心電圖、腹部B超;
(4)胸、腰椎、骨盆及可疑骨折骨骼X線檢查;
(5)雙能X線骨密度儀測定腰椎和髖部骨密度。
2、根據患者情況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血甲狀旁腺激素(PTH)、25(OH)D3、1,25(OH)2D3、骨鈣素、骨特異性鹼性磷酸酶、抗酒石酸酸性磷酸酶等骨生化指標;
(2)性腺激素;
(3)疑有繼發性骨質疏鬆或其他骨骼疾病者可選擇:骨掃描、血免疫固定電泳、尿免疫固定電泳、骨髓形態學檢查、甲狀腺功能、血總皮質醇、24小時尿遊離皮質醇測定等。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基礎措施。
(1)調整生活方式。
(2)基本骨營養補充劑。
A、鈣劑:平均每日鈣補充量為800C1000mg。
B、維生素D:推薦劑量為40OC800IU(10C20μg)/d,老年人或肝腎功能障礙者推薦活性維生素D(阿法骨化醇、骨化三醇)。
2、藥物選擇。
(1)抑制骨吸收藥物。
A、雙膦酸鹽類(阿侖膦酸鈉、唑來膦酸等)。
B、降鈣素類(鮭魚降鈣素、鰻魚降鈣素)。
C、選擇性雌激素受體調節劑(SERMs)(雷洛昔芬)。
D、雌激素類。
(2)促進骨形成藥物(人PTH1C34等)。
(3)具有抑制骨吸收和促進骨形成雙重作用的藥物(雷奈酸鍶)。
(八)出院標準。
明確診斷,治療無嚴重不良反應。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經檢查發現繼發性骨質疏鬆的病因或其他骨骼疾病,則退出該路徑。
二、原發性骨質疏鬆症臨床路徑表單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完善輔助檢查
□ 醫師查房,初步確定診斷
□ 向患者及其家屬告知病情及診治方案,簽署相關知情同意書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等病歷書寫
□ 必要時上級醫師查房,明確診斷,指導治療
□ 完成醫師查房記錄
□ 必要時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變化及相關檢查結果
□ 對症治療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善入院檢查項目
□ 繼續對症治療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進行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長期醫囑:
□ 內分泌病護理常規
□ 一/二/三級護理
□ 飲食
□ 視病情通知病重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 肝腎功能、血糖、電解質、血鈣、磷、鹼性磷酸酶、血沉、24小時尿鈣、磷、血氣分析等檢查項目
□ 胸片、心電圖、腹部B超
□ 胸、腰椎、骨盆及可疑骨折骨骼X線檢查
□ 骨密度(雙能X線骨密度儀測)
□ 其他醫囑
長期醫囑:
□ 內分泌病護理常規
□ 一/二/三級護理
□ 飲食
□ 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補充必要檢查
□ 其他醫囑
主要護理工作
□ 介紹病房環境、設施和設備
□ 入院護理評估
□ 宣教(預防跌倒的宣教)
□ 宣教(內分泌病知識)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按時評估病情,相應護理到位
病情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主要診療工作
□ 三級醫師查房
□ 複查血常規、肝腎功能
□ 根據體檢、化驗檢查結果和既往資料,進行鑑別診斷和確定診斷
□ 疑有繼發性骨質疏鬆或其它骨骼疾病者進行相應檢查
□ 進行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根據檢查結果制定治療方案
□ 注意觀察治療不良反應,並對症處理
□ 完成病程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進行評估,確定有無治療不良反應,明確是否出院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 向患者交代出院後的注意事項,如:返院複診的時間、地點,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等
重點醫囑
長期醫囑:
□ 一/二/三級護理
□ 飲食
□ 根據不同病情選擇治療方案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補充完善有關檢查
□ 對症支持
□ 其他醫囑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定期門診隨訪
主要護理工作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出院帶藥服用指導
□ 特殊護理指導
□ 交待常見的藥物不良反應,囑其定期門診複診
病情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